4、勞鑒委如何進行工傷康復確認?
申請住院工傷康復時提供材料齊全的,區縣勞鑒委受理初審后報市勞鑒委。市勞鑒委收到申請后,應對工傷人員是否具有康復價值進行評估,并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出具《住院工傷康復確認意見》,明確工傷人員是否可以進行工傷康復。《確認意見》應及時送達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其近親屬以及工傷康復定點機構。
情況特殊的,市勞鑒委作出確認意見的時限可以延長15日。
5、如何辦理住院工傷康復手續?
經市勞鑒委確認同意進行住院工傷康復的工傷對象,在收到《住院工傷康復確認意見》之日起的10日內,應當持《住院工傷康復確認意見》及相關資料,到工傷康復定點機構辦理住院工傷康復有關手續。
勞動能力鑒定
1、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
2、如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提出申請時應提供哪些材料?
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其近親屬可以向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縣勞鑒委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填寫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的原件和復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對區縣勞鑒委作出初次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有何救濟渠道?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對區縣勞鑒委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勞鑒委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市勞鑒委作出的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4、如何申請復查鑒定?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縣勞鑒委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5、如何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根據工傷人員的傷情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鑒委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人員因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要求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應當在停工留薪期滿前15日內,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用人單位對延長停工留薪期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工傷人員書面申請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縣勞鑒委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確認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表》、《工傷認定書》、診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確認申請的,視作同意延長停工留薪期。
工傷保險待遇
1、從業人員發生工傷后應當到哪些醫療(康復)機構治療工傷或進行工傷康復?
本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上海養志康復醫院、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楊浦區老年醫院、徐匯區中心醫院、第八人民醫院為本市工傷康復定點機構。
2、工傷醫療和康復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待遇主要有:①全額享受符合國家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和住院服務標準的工傷醫療費用;
②住院治療工傷期間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補助費;經本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人員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未住院期間的食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費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的交通工具乘坐費用實報實銷;
③全額享受在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定點機構進行住院工傷康復,發生符合國家和本市工傷康復診療規范、工傷康復服務項目規定的工傷康復費用。
參保工傷人員發生的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參保工傷人員發生的上述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內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①工傷醫療和康復待遇;②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原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應予以補足;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4、哪些工傷人員可以享受生活護理費,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人員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按月享受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標準為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5、工傷人員經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提高的,其哪些待遇應作調整?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對工傷人員負傷時肢體或生理受到損傷給予的補償,故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提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調整,但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則應按復查鑒定等級進行調整。如致殘1—4級的工傷人員經復查鑒定,等級高于原鑒定等級的,其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可自復查鑒定結論作出的次月起調整,原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調整;致殘5—10級的工傷人員復查鑒定的等級提高至4級以上的,原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做調整,但可自復查鑒定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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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