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的鄉剖續健全
(一)監管原則應予明確規定。在食品安全法中應當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監管原則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國食品安全法重在保障食品安全,由于立法技術等方面的原因,明確規定監管原則是必要的。(2)監管原則有利于協調各監管主體的監管職責。食品安全法的監管原則宜規定為:(1)監管主體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原則,(2)保障監管對象權益原則;(3)公眾參與原則。
??? (二)監管職責應予重點加強。我國食品安全法在第七十七條規定了監管部門有權采取的監管措施,但仔細分析這些措施會發現存在以下問題:(1)側重事后監管,忽視事前監管、事中監管。(2)對監管主體的職責范圍規定不明。(3)采取監管措施的程序不明,監管措施的規定缺乏針對哇。
(三)監管計劃應為政府行為,并應當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是立法的一大進步,但關于監管計劃尚有以下問題沒有解決:(1)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2)關于政府組織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的監督問題沒有解決。明確監管計劃是政府行為有利于克服部門權限過大所可能帶來的政府行政的協調性不強的問題。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的草案,該草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監管部門負責執行。
(四)監管對象應涵蓋食品檢驗機構。對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規定要符合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由于食品檢驗機構不同于其他監管對象,有必要設置對食品檢驗機構監管的特殊監管程序。
??? (五)監管的社會化參與支持和監督體系應當健全。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監管的社會化參與有所規定,但顯得明顯不足。我國食品安全法在社會化參與支持監管和體系構建方面可以做出以下完善:(1)進一步完善咨詢、投訴、舉報制度。咨詢、投訴、舉報是監管部門獲得信息的重要途徑之一。對咨詢、投訴、舉報制度的完善可以考慮從以下方面進行:監管部門設立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受理咨詢、投訴、舉報;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建立科學的咨詢、投訴、舉報的受理期限制度和辦理期限制度。(2)我國食品安全法應當進一步明確規定社會化參與支持監管的內容。食品安全法需要對監管的社會化參與方式予以規定。
??? 結束語:綜上所述,分析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對進一步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立法是必要的。探討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現實問題并歸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的特點對我國食品安全立法的進一步完善是有意義的。食品安全立法的不斷完善是一個過程。
論基于風險評估的食品安全風險行政調查
進口食品風險管理措施探析
依托機制保障農村飲水安全
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
簡析食品安全檢測技術
糧油安全檢測現狀分析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分析
我國食品安全檢測問題分析
淺論轉基因食品的特點和安全性
糧食安全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食品安全與化學的密切聯系
淺論食品安全性問題
環境保護與食品安全的關系
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現狀
淺議影響食品安全因素及防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