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編制目的。提高對突發建筑安全事故的應對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作為建筑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分級負責。分級制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3、平戰結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做好應對建筑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4、資源整合。整合現有資源,依靠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實現統一指揮,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屬地為主。建筑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遵循屬地化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由政府統一領導的各相關部門協作的應急救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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