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洪澇災害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洪澇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結合《南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南湖區行政轄區范圍內突發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澇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潰澇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學校食堂燃氣使用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
小學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防范處置預案
小學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防火滅火應急預案
小學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內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