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液氨的卸車入罐也要有專人專項負責,避免其他人員的違規操作,并且要有安保人員的全程監督和維護,避免其他無關人員的靠近。
4:卸車前操作人員要持有相應的液氨接卸安全交底單,液氨接卸操作票進行接卸。并對運輸單位所在的單位以及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車輛狀況進行檢查和確認。
5:檢查儲氨罐車是否超壓,氨同液化石油氣一樣屬于低壓液化氣體,具有較高的氣體膨脹系數,在拆裝狀態下溫度每升高1攝氏度,壓力升高1.3~1.8MPa,升壓速度為正常狀態的數十倍和百倍,很容易超過罐體的承受壓力而爆炸。
6:液氨車有以下情況之一時,不得卸車:
(1):提供的文件和資料與事實不符。
(2):罐車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
(3):安全附件包括緊急切斷裝置不全,算壞或者有異常。
(4):罐體外觀有嚴重的變形,腐蝕和凹凸不平的現象。
(5):其他有安全隱患的情況。
7:在卸車過程中,操作人員要穿戴防護用品,嚴格執行接卸安全操作規程。開關閥門的過程中速度要緩。罐車停放位置要固定,發動機處于滅火狀態,且要對車輛采取防滑措施,規范接好接地引線。
8:卸車時,要對金屬管道充裝系統,密封件快速切斷閥門等進行檢查,有問題時及時處理,避免重大隱患。卸車過程中隨時觀察罐體有無變形,泄露,壓力,溫度急劇變化及其他的異常情況。
9:卸車過程中駕駛員,押運員要和卸車操作人以及安全監督維護人員同時在場。且駕駛員要離開駕駛室。
10:卸車過程中當槽車壓力和液氨儲罐的壓力一致時,液氨停止自流,此時需要啟動卸氨壓縮機直到槽車壓力小于0.3MPa為止。
11:卸車完畢后,應靜置10分鐘以后再拆卸出靜電的地線。
12:液氨的接卸應避免在夜間進行。
第五章 設備管理
1:液氨儲罐、管道、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等必須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相關規定。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市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并設專職人員管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液氨儲罐使用前或檢修后應做氣密性能試驗,做氣密性能試驗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氣密性試驗應在液壓試驗合格后進行。
(2)氣密性試驗應采用潔凈干燥的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氣體溫度不低于5℃。
(3)罐體的氣密性試驗應將安全附件裝配齊全。
(4)罐體檢修完畢,應作抽真空或充氮置換處理,嚴禁直接充裝。真空度應不低于650mmHg(86.7kPa),或罐內氧含量不大于1%。
4:液氨儲罐、液氨槽罐車的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靈敏可靠。
5:貯量1t以上的儲罐基礎,每年應測定基礎下沉狀況。
6:生產操作要求儲罐內需要保持一定的壓力時,應設置穩壓設施。
7: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檢修規程,保證安全運行,保證作業環境和排放的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
8:液氨儲存、裝卸區域所需的消防水泵房用電設備的電源,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與民用供電系統設計規范》所規定的二級負荷供電要求。
9: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應滿足火災時連續供電的需要。
10:電力電纜不應和液氨管道、熱力管道鋪設在同一管溝內。
11:應急照明燈具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12:液氨儲存、液氨蒸發區域的照明燈具和控制開關應采用防爆、密閉型的。
13:電氣線路在液氨儲存、裝卸區域內一般不應有中間接頭,在特殊情況下,線路需設中間接頭時,必須在相應的防爆接線盒(分線盒)內連接和分路。
14:液氨儲罐和蒸發區域頂部應安裝噴淋系統,并與壓力,溫度,氨氣泄露檢測裝置頭連鎖.
15:液氨儲罐要求其儲氨量小于罐體最大體積85%,罐體連接壓力變送器和溫度變送器,當罐內壓力超過1.8MPa或者溫度超過42℃時噴淋自動投運,冷卻罐體,降低壓力或者在罐體發生泄漏時吸收氨氣。
第六章 消防,防雷與防靜電
1: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設消火栓,消防用水與與廠用工業水連接。
2: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根據有關標準、規范設置防雷裝置和設施。安裝避雷針或者包裹避雷網。
3:液氨儲存、裝卸場所的所有金屬裝置、設備、管道、儲罐等都必須進行靜電連接并接地。
4:液氨汽車罐車、儲氨罐和裝卸棧臺,應設靜電專用接地線。
5:為消除人體靜電,在扶梯進口處,應設置接地金屬棒,或在已接地的金屬欄桿上留出一米長的裸露金屬面。
第七章 應急防護
1:針對液氨儲存,接卸環節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成立專業應急救援小組,設組長1名,小組成員2名,以及安全監督人員1名,設置專項應急電話。
2:現場和值班室配置相應的應急防護器材:
(1) 過濾式防毒面具(配備氨氣專用過濾罐),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隔離防護服,橡膠防凍手套,膠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便攜式氨濃度檢測儀,應急通訊器材,救援繩索,堵漏器材,工具等。
(2) 防護器材應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建立臺賬,定期校驗和維護,并注明領取日期,生產日期及更換日期。
(3)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建議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
(4) 眼鏡防護:佩戴化學防護眼鏡。
(5)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6) 其他: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用水。工作完畢,淋雨更衣,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
3:每年進行一次液氨事故專項應急員演練,并對解雇進行評審,及時完善相關應急措施,補充應急救援物資。
第八章 應急處理方法
1泄露應急處理:迅速車里泄露污染區人員只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150M,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人員戴上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的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高濃度的泄漏區,噴含鹽酸的霧狀水中和,稀釋,溶解。廢氣可用大量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
第八章 應急急救:
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2%的硼酸或者大量流動著的清水徹底沖洗。就醫。
2:眼鏡接觸: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者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3: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暢通。呼吸困難時,輸入氧;呼吸停止時,立即做人工呼吸,并緊急送往就近的醫院就醫。
4: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到空曠的產地。滅火劑采用:霧狀水,抗溶性泡沫滅火劑,二氧化碳滅火劑,沙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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