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1: 為加強液氨儲存、裝卸環節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進一步規范液氨儲存、裝卸的安全生產行為,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向應集團公司關于印發《中國國電公司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等,制定本規范。
2: 本規范適用于我廠從事液氨儲存和使用等相關單位的液氨儲存、裝卸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
3;涉及液氨儲存、裝卸的部門,應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4:液氨的儲存、裝卸裝置和設施,應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施。氨站周圍要做相應的隔離帶,避免無關人員以及無關車輛的靠近。
第二章 液氨的理化特性
1:理化特性;
分子式:NH3 分子量:17.03
無色有刺激性惡臭的氣體;蒸汽壓506.62(4.7℃);熔點-77.7℃;沸點-33.5℃;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醚,乙醇等有機溶劑;密度:相對密度(水=1)0.82(-79℃時);相對密度(空氣=1)0.6。
2:危險性:
爆炸極限(體積分數%)16~25;燃點630℃;由于氨氣具有還原性因此嚴禁與:鹵素,酰基氯,酸類,氯仿,強氧化劑接觸,而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體,遇明火,高溫易引起燃燒爆炸。由于液氨(無水氨)是液體,1m3液氨氣化后可形成790m3的氣體,因此要保證儲罐的氣密性和耐高壓性。
3:對人體的危害:
主要是吸入式傷害:低濃度的氨對粘膜有襲擊作用,高濃度的則可造細胞組織的溶解壞死,當空氣中氨的濃度達到5000ppm時就會使人失去知覺,造成窒息死亡。液氨的溫度很低(可達33℃)在這個溫度下與人體接觸很容易造成凍傷,使衣服凍結在皮膚上。且由于其無水性造成液氨極易吸水生成氫氧化鞍,對人體有極強的脫水性和強烈的腐蝕性,造成細胞和組織的永久性壞死。
液氨比空氣重,泄露后會進入周圍地底中;氨氣比空氣輕,具有流動性。因此當發生液氨繡樓時,應盡量向地勢較高上風向位置逃離。
4:液氨的應急監測方法:
(1):便攜式氣體檢測儀器:氨氣敏電極檢測儀。
(2):快速化學分析法:溴酚藍監測管法,百里溴酚藍監測管法《突發性環境事故監測與出路處置技術》萬本太主編。
5:實驗室監測方法:
(1):納氏試劑比色法(GB/T14668-93,空氣)
(2):次氯酸鈉-水楊酸分光光度法(GB/T14679-93,空氣)
第三章 氨站的日常監督管理
1:對氨區做相應的隔離防護網,禁止車輛和無關人員的靠近。在氨站周圍20M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人員進出氨站應關閉手機等通訊設備。
2:在氨站相應的管道和設備上懸掛明顯的警示標志。
3:儲量超過10噸的液氨罐進出口管線,設置具有遠程控制能力的緊急切斷閥。
4:液氨罐的儲氨量應嚴格控制在儲罐最大容積的85%以內,避免應環境以及溫度等的變化而引起的爆罐。
5:配備至少1名在崗的液氨專職人員,負責液氨的接卸和儲存等具體工作。
6:檢修等其他人員在氨站作業時,禁止使用其他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工具,防止火花的產生。
7:液氨接卸應采用金屬萬向管道沖裝系統,禁止使用軟管接卸。且金屬萬向管道應設置在儲罐圍欄內部,禁止單獨置于圍欄外,通道旁。
8:所有液氨輸送的管道法蘭墊片應參照《石油化工常用法蘭墊片選用導則》(SHB-SO1)選用耐用,安全性能高的墊片,禁止使用石棉橡膠墊片。
9:液氨儲罐區主要的參數,包括罐內介質的液位,溫度,壓力等,應具備實時遠方監視和高限,低限報警功能。
10:液氨儲罐區和接卸場所設置固定式的氨氣濃度報警儀和視屏監控系統,信號傳輸至相應的值班室。
11:在氨區設置相應的事故報警裝置。
12:氨區的圍欄設置應滿足在緊急事故下人員的快速,安全撤離,并設置相應的逃生出口。
13:液氨儲區和蒸發區設置洗眼器等安全衛生防護設施。洗眼器的水源應為飲用水水質,并定期放水沖洗管道。
14:在氨區醒目處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注明液氨的特性,危害,現場泄露后的應急措施,報警電話燈,同時設置管理制度牌,對氨站的出入,液氨的接卸,維護作業等進行規定。
接卸制度應單獨設置在接卸區,制度中明確企業和運輸單位的雙方負責的事項和操作步驟流程,內容簡介,明確。
15:在氨區顯眼的高處設置風向標,便于周圍300M范圍內的人員能夠明顯的看到。
16:涉嫌液氨的使用工藝等操作過程以及液氨自動化儀器的安裝,維護,接卸等作業人員應嚴格的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工作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17;在氨站現場施工或者動火應嚴格執行動火工作制度,辦理工作票。且要有運行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8;氨區應采取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泄露或者含氨廢水必須經過工藝處理后達標排放。
19:氨站所有設備,管道要標出明顯的顏色,對管道內的介質流向做出明顯的指示,便于操作和事故處理。
20:氨站相應的負責人員,要對氨站的進行定時巡檢,檢查液氨罐的液位,液氨輸送管道是否通暢,閥門開度,液氨蒸發罐的溫度和壓力,緩沖罐的液位以及相應的壓力,并及時記錄匯報相關負責人。巡檢的時間間隔最好為2個小時一次,相關人員出入也要建立相應的出入登記表,及時記錄在冊。
21:氨站投運后,做好日常的監督檢查,做到每月一次安全檢查,每年一次年度檢查,壓力容器使用滿3年做安全質量檢驗。液氨壓力管道要進行電氣的維護保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在線檢驗。
22:液氨輸送管道安裝或者維修后的焊接縫應進行100%無損檢測,并進行繡樓實驗,泄露實驗時,應重點檢查閥門,法蘭或者螺紋連接處,放空閥,排氣閥,排污閥等。
23:壓力表和壓力變送器,安全閥,液位計和液位變送器,溫度計,緊急切斷裝置等安全附件,應按規定進行定期的維護和定期的校檢。安全閥入口處應安裝氨用切斷閥,正常運行時,該閥必須保證全開并加鉛封,切斷閥的直徑不小于安全閥的入口直徑;壓力表的刻盤上應當劃出指示最高壓力工作的壓力紅線;液位計上的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應當做出明顯標志。
24;氨區設備,液氨輸送管道在檢修處理后重新投運前,要對管道或者罐體進行氮氣置換,每次沖氮至系統壓力達0.4MPa左右時排空,重復數次,直到系統中空氣的含氧量低于1%為止。
第四章 接卸管理
1:供貨廠家選擇性能優良,設備安全可靠,具有相應資質的廠家作為液氨的供貨商和承運商。對液氨的運輸則應做到專人專車押送。
2:當液氨罐車進入廠區時,應該有專人引導,按照規定的路線行車,并在指定的地點停車和等待。等待過程中則要避免陽光的照射,并且遠離熱源和火源,與其他的車輛也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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