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澄合煤業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礦的實際,為加強礦井信息調度工作,充分發揮調度協調職能,保證礦井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xx煤炭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一、調度運行方式:
1、調度范圍:礦井所屬各單位。
2、調度內容:各系統的安全、生產、銷售及重大突發事件。
3、調度的方式:采用調度網絡與電話調度,報表傳送,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度;
4、時間與內容:調度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全礦日常生產的組織和指揮,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產量、開拓、掘進進尺等各項任務。
2、負責組織或召開生產調度會,班前作業會,生產平衡會,及時解決生產中的一切具體問題,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凡是當前生產急需解決的問題,有權對同級業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指揮生產,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有權下達調度命令,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迅速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凡是發生重大事故,調度室要組織和指揮搶救工作,并組織盡快恢復生產。與此同時,迅速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有關單位,并向有關領導和局調度室匯報。
4、及時掌握全礦生產動態,對生產薄弱環節、采掘工作面接替情況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問題,進行專題調度。
5、抓好均衡生產。平時要狠抓夜班生產和月初、季初的生產,安排好礦井計劃檢修工作,并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6、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對領導指示,及時檢查貫徹執行情況,對生產活動及出現的重大問題,如實地向礦有關領導或上級業務部門匯報。
7、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礦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裝、生產準備和日常生產情況。
8、經常深入生產實際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生產變化情況,及時向礦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建議,保證生產不間斷地進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記錄,按時填寫各項圖表及排版,及時提供生產調度日報和上月生產活動分析。
10、上級調度通知、調度通報,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于緊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級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礦屬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11、調度人員有權參加礦生產作業計劃的編審工作,有權組織召集或參加有關生產或安全問題的一些會議。
12、根據礦領導指示或生產上緊急需要,有權調度所屬有關單位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和執行調度命令。
13、根據工作需要,調度人員有權了解計劃、生產措施和領導指示落實情況,有關單位或人員應如實地提供情況和有關資料。
14、礦調度室經常與采掘隊、輔助隊、銷售、供應等單位加強聯系,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15、加強調度業務學習,掌握計算機信息錄入程序,及時準確填報各種生產數據,并按時向有關部傳遞。
三、調度員崗位職責:
1、負責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對當班生產的重要問題,班隊長的匯報情況,以及所發生的各種事故,及時安排處理,同時匯報有關領導,做好記錄。
2、對上級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要認真做好記錄,迅速請有關領導傳閱,及時向有關單位傳達,并了解其執行情況。
3、在礦值班領導主持下,組織開好下一班的班前作業會議,為下班的生產做好準備。
4、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安全工作,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5、在發生人身事故時,要嚴格按照《關于工傷搶救程序的規定》,立即組織搶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每班及時向公司調度中心匯報各種數據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時輸入“生產調度管理系統”。
四、調度會議制度:
1、參加調度會議人員
(1)每日碰頭會(早7:00),由礦屬各采、掘、機、運、通、輔助單位行政正職、職能科室正職參加。
(2)每日十六點班(15:00)、零點班(23:00)班前調度會,由采掘隊、生產輔助隊值班干部和該隊工長及礦當日值班領導參加。
2、調度會議內容及程序:
(1)碰頭會由調度主任主持,班前會議由調度員主持。準時點名,通報上天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并做好當天生產計劃、工作安排。
(2)會議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要講實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會議宣傳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通報、指示、指令及礦領導指示精神,簡要分析通報上班安全生產運行和作業現場進展情況。
(4)與會隊干部匯報當班生產作業計劃,調度室將依據日作業計劃,結合作業現場及相關系統、環節的實際情況,下達其當班生產任務以及一些臨時性工作安排,各隊要認真組織落實。
(5)凡各區隊需下料或上下設備、管子、工字鋼、單體支柱,打躲避洞,打絞車基礎,鋪道,移裝巖機等工作時,必須在碰頭會或班前會上作計劃,凡各單位干零星雜活未向調度室做計劃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該隊長負擔一切費用,并按照有關文件追究其責任。
(6)每日碰頭會,由安檢、生產、機電、調度、礦領導針對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前階段性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和安排意見,及時協調各區隊和各環節急待解決問題。
3、要求和紀律:
(1)所有按要求參加調度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到會,遲到一次罰款20元,礦會一次罰款50元。確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礦級領導主管和調度主任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
(2)當班調度員必須按時督促碰頭會或班前會議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3)開會期間手機必須設為振動或關機狀態,響鈴一次罰款50元;
(4)各單位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必須事先溝通,確實需上會時再提出,嚴禁推諉扯皮。
五、區隊干部值班制度:
1、各區隊必須在每月1日前,將本隊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報調度室,若值班人員有變化時,要及時通知調度室,否則每次罰款50元。
2、區隊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在其隊部值班),調度室隨時查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員有事要暫時離開隊部時,必須事先向調度室請示,并說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須安排本隊其他人員留守在隊部接聽電話。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離開礦區時,必須由該隊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調度室,代替人員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離開。
5、每發現值班干部脫崗一次,罰款20元;無人值班,罰款50元,并由該值班干部承擔因脫崗或空崗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礦所有干部及業務主管人員手機必須保持待機狀態,發現手機關機,每次處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長匯報制度:
1、各采掘隊必須由隊干部現場跟班,跟班干部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保證本班生產任務的完成,確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堅持每班三次的(向調度室)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上班完成情況及遺留問題、當班計劃等)、班中匯報(匯報當班工作進展情況)、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
3、當班工長也要堅持每班兩次的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出勤人數、當班計劃等)、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