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搬工區區長是本工區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工區運輸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運搬工區區長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一條 保證在運搬作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二條 協調好各運搬隊(班、組)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運搬計劃、運搬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組織運搬作業。
第三條 組織好班前會,在會上及時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精神,總結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下達當班工作任務,布置工作。
第四條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第五條 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六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七條 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從業人員按照運輸任務進行運搬操作,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八條 在批準進行大件設備、物資的運輸計劃時,應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嚴格把關,確保安全。
第九條 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運輸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第十條 組織好對運輸安全設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靈敏可.
第十一條 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及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認真學習、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三條 督促、檢查相關人員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和業務保安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第十四條 監督本區隊運搬計劃、運搬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三違”現象。
第十五條 每班至少組織一次本工區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
第十六條 組織好本工區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并監督執行。
第十七條 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第十九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二十條 組織落實運搬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二十一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二十二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