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保證和監督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示、規定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
第二條 監督檢查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執行、落實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職責情況。
第三條 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調查分析等工作,涉及到黨員干部違章違紀問題的,提出黨內處理意見。
第四條 加強對企業職能部門遵紀守法檢查和效能監察,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物資、材料、配件等合理采購和使用。
第五條 加強對員工群眾的法紀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為公司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環境,促進安全生產等各項目標的完成。
第六條 負責公司公共安全管理專業組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文化娛樂場所、重大文體活動,公共文體設施和穩定工作等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圍內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第七條 緊密結合公司實際,認真組織開展黨員安全責任區競賽活動,定期進行檢查評比,表彰先進,鞭策后進。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