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全礦的技術管理,“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按時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技術工作。
二、負責礦井水患防治工作,以及礦井水文地質調查工作,并負責制定和實施水患防治措施。
三、參與礦井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編制。
四、負責礦井的通風工作,根據生產變化,及時調整通風系統,杜絕超通風能力生產現象。
五、審閱有害氣體檢測報表,掌握有害氣體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參與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負責對礦井各類圖紙的及時填繪工作。
八、參與礦井長遠規劃,對開拓布置提出合理化建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