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操作次數按操作票上實際的項數計算,操作人和監護人各按實際操作項數統計次數,審票的值班負責人和值長按票面項數的30%統計次數。
3.6.4、下列情況中斷有關人員千次操作無差錯次數:
①.無票操作者;
②.違反《安規》倒閘操作規定者;
③.操作中動態檢查違規不合格者;
④.填寫操作票錯誤引起誤操作者;
⑤.操作中發生誤操作者;
⑥.操作中未正確使用安全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者;
⑦.操作中擅自對電氣防誤裝置進行違章解鎖操作者;
⑧.倒閘操作未進行錄音者;
⑨.操作票填寫不合格者。
3.7、工作票100%合格獎勵
3.7.1、發電部按值(含化學專業、燃料、除灰脫硫)、設備管理部(含燃料、除灰脫硫)點檢按專業為統計單位進行工作票統計(為便于統計,集控值工作票數量,一律按“該值許可的工作票張數”統計)。
3.7.2、按統計單位(值、班組、專業)統計月度工作票合格率,達100%給予獎勵500元/月。
3.7.3、凡違反《熱機安規》、《電氣安規》、《兩票補充規定》、《典型消防規程》和本公司《兩票管理制度》、中有關工作票要求的,均為不合格工作票,其中包括“動態檢查工作票不合格”和“工作票票面不合格”兩種。出現不合格工作票,則相應運行、檢修雙方均取消當月工作票獎勵。
3.7.4、各部門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作票進行分類、評價、匯總后報安監部(遇節假日順延)。經安監部審核,公司領導批準發放該項獎勵。無故延期不報的,則取消該部門的該月工作票獎勵。
3.8、萬公里行車無事故獎
3.8.1、駕駛員每萬公里行車無事故獎勵200元。
3.8.2、車隊全年行車無事故獎勵300元/人。
3.8.3、下列情況中斷有關人員萬公里安全行車記錄,停發安全行車獎
①、違章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行駛、違反交通規則駕駛執照被扣;
②、汽車肇事,負有次要責任及以上者(如經交警部門證實本車確無責任者可不中斷安全行車記錄)
3.8.4、建立安全行車記錄本,如實填寫安全行車公里數及違章,肇事記錄;每季度由車隊填報萬公里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名單,報公司安監核定,公司領導批準后發給萬公里安全行車獎。
4、安全生產考核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對事故、障礙、異常、習慣性違章、誤操作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執行情況的考核。
4.1、事故
4.1.1發生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或特大設備事故或特大火災事故按下列處理:
⑴ 主要責任人、重要責任人、次要責任人,按照“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公司員工違章違紀待崗管理實施辦法”及本規定進行考核。
⑵ 考核全公司‘公司崗位績效工資’600分,考核責任部門‘公司崗位績效工資’1000分。
⑶ 停發當年全公司各種安全獎
⑷直接責任者加罰3500元,主要責任人加罰2500元,重要責任者加罰2000元,次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包括責任部門第一責任人與專業負責人)加罰1800元,責任單位行政副職及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加罰1600元。
⑸公司領導除接受上級考核外,另考核分管副總經理1800元,分管總助、安全生產部主任加罰1600元,安全生產室主任助理、責任單位專業工程師加罰1500元,其他廠領導、安全生產部有關專工、安監員、責任單位安全員加罰1000元。
4.1.2 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或重大火災事故按下列處理:
⑴主要責任人、重要責任人、次要責任人,按照“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公司員工違章違紀待崗管理實施辦法”及本規定進行考核。
⑵考核全公司‘公司崗位績效工資’300分,責任部門考核‘公司崗位績效工資’600分。
⑶停發當年全公司各種安全獎。
⑷直接責任者加罰2000元,主要責任人加罰1800元,重要責任者加罰1500元,次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包括責任部門第一責任人與專業負責人)加罰1300元,責任部門副職及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加罰1200元。
⑸公司領導除接受上級考核外,另考核分管副總經理1200元,副總助、安全生產部主任加罰1000元,安全生產部主任助理、責任單位專業工程師加罰800元,其他公司領導、安全生產部相關專工、安監員、責任單位安全員加罰600元。
4.1.3 發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處罰:
1)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⑴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二年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⑵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記大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⑶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⑷公司領導按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由集團公司給予相應處分。
2)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經濟處罰:
⑴每死亡1人考核全公司‘公司崗位績效工資’100分,責任部門考核‘公司崗位績效工資’200分。有主次責任的,按責任大小分擔。
⑵主要責任者加罰1800元,重要責任者加罰1600元,次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包括責任部門第一責任人與專業負責人)加罰1400元,責任部門副職及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加罰1200元,以上考核按每死亡1人計。
⑶公司領導除接受上級考核外,另考核分管副總經理、安全生產部主任1200元,副總助、安全生產部主任助理、責任部門專業工程師和安全員加罰900元,其他公司領導、安全生產部專工、安監員加罰600元,以上考核按每死亡1人計。
⑷外單位在我公司承包工程,施工中發生的人身死亡,雖已簽訂有關合同和安全協議,且不影響我廠安全記錄的,考核責任部門“公司崗位績效工資”50分,責任部門主要領導、安全生產部主任扣罰800元,安全生產部主任助理、安監員和責任部門安全員扣罰600元,以上考核按每死亡1人計。
⑸ 非生產性人身死亡事故,本單位有一定責任的,比照⑷條經濟處罰的50% 執行。
4.1.4 發生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等惡性誤操作事故和發生生產人身重傷事故的處罰:
1)根據事故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⑴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⑵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⑶對直接責任者所在車間級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2)對責任事故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以下經濟處罰:
⑴考核責任部門‘公司崗位績效工資’200分,(重傷1人)考核安全生產部10分(重傷/人)。
⑵主要責任者加扣1200元,重要責任者加扣1000元,次要責任者加扣800元。
⑶責任部門主任、專業主管、班組長另扣800元,責任部門其他主要領導、安全員加扣600元,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扣800元,公司其他領導扣600元,副總助扣400元,人身重傷,安全生產部主任加扣800元,安全生產部主任助理、責任單位專業工程師加扣300元,安全生產部安監員、相關專工加扣200元。??
發生一般設備事故或一般火災事故及習慣性違章造成的人身輕傷事故按照按下列處理:
⑴主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予以待崗6個月,停發當年各種安全獎。
⑵重要責任人給予記過處分,并予以待崗3個月,停發當年各種安全獎。
⑶次要責任人給予警告處分,并予以待崗1個月,停發當年各種安全獎。
⑷考核責任部門‘公司崗位績效工資’100分;
⑸由于違章作業、違章操作、違規違紀造成的,加倍考核。
⑹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各扣600元,其他公司領導各扣400元。
⑺主要責任者加扣800元,重要責任者加扣400元,次要責任者加扣300元。
⑻責任部門主任、專業主管、安全員、班組長加扣400元,責任部門副職加扣300元,人身輕傷,安全生產部主任扣300元,安全生產部專責、責任部門專業工程師另扣200元,生產部相關專工、安監員另扣100元。
4.1.4、造成事故未遂的,按相應條款減半處理。
4.2對以上未提到的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如黨、團、工會有關人員)參照以上條文做出處罰。
4.3上述有關事故責任者,應待崗處理,重新學習有關規程制度和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具體侍崗時間按人資部的待崗管理規定執行。
4.2、障礙
4.2.1 一類障礙
發生一類障礙,人為責任的考核責任人3000元,并扣責任部門“公司崗位績效工資”10分;非人為責任的考核責任部門5~10分。
障礙原因責任只涉及一個部門的,由責任部門領導召集,安全生產部門參加分析會,事故報告在三天內報安全生產部。若涉及二個以上部門的,由廠領導主持,組織安全、生產及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分析會,落實責任后,事故報告由責任部門在三天內送交安全生產部。
4.2.2 二類障礙
發生二類障礙、人身未遂,人為責任的考核責任人1000元,并扣責任部門“公司崗位績效工資”2分,非人為責任的考核責任部門2分。
二類障礙責任明確只涉及一個部門的,由責任單位分析后上報廠安監部門。原因、責任涉及二個以上部門上時,由安全生產部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分析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