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負責建立局級違章檔案,統計、核實各單位違章情況并報人事部和企業管理部。
5.3人事部的職責
5.3.1負責建立局級違章積分檔案,定期進行通報。
5.3.2根據違章積分情況按照本細則要求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并考核。
5.4生產技術部的職責
5.4.1督促檢查各單位反違章工作開展情況。
5.4.2協調解決裝置性違章。
5.5項目管理單位
5.5.1對所負責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5.5.2負責建立外單位違章檔案,每月統計、上報違章情況。
5.5.3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單位各類違章現象發生。
5.6 各部門的職責
5.6.1負責本部門反違章的具體工作。
5.6.2對各施工現場按到位標準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章,有效杜絕各類違章的發生。
5.6.3負責建立部門違章記錄及考核辦法,對本部門發生的各類違章給予曝光和進行處罰。
5.6.4每月統計、分析和上報違章情況,并在安全生產分析會上通報。
5.7各班組負責建立班組違章記錄。
5.8各級人員均有制止、報告違章行為的權利和義務。
6. 管理要求與方法
6.1違章分類:根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分為嚴重、較嚴重和一般性違章,分別為Ⅰ類、Ⅱ類和Ⅲ類違章。
6.2違章級別
6.2.1局屬各部門及各級人員發現其他部門人員違章行為,列為局級違章。
6.2.2各部門管理人員發現本部門班組人員違章行為,列為部門級違章。
6.2.3班組成員發現本部門管理人員及其他班組人員違章行為,列為部門級違章。
6.2.4無下級班組的部室發現本部室成員違章行為和各班組發現本班組成員違章行為,列為班組級違章。
6.3考核
6.3.1違章積分
6.3.1.1每發生一次Ⅰ類違章,局級違章分別給予當事人、所在班組、部門違章記分6分;部門級違章分別給予當事人、所在班組違章記分3分。
6.3.1.2每發生一次Ⅱ類違章,局級違章分別給予當事人、所在班組、部門違章記分4分;部門級違章分別給予當事人、所在班組違章記分2分。
6.3.1.3每發生一次Ⅲ類違章,局級違章分別給予當事人、所在班組、部門違章記分2分;部門級違章分別給予當事人、所在班組違章記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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