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總則
1.范圍
本技術要求規定了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以下簡稱驗收監測)的原則、依據、內容、執行標準選擇、采樣和分析方法等一般要求。
本技術要求適用建設項目的驗收監測,從事放射性物質生產或以放射性物質為生產原料及排放具有放射性物質的核工業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可參照執行。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技術要求中引用而構成本技術要求的條文,與本技術要求同效。
HJ/T2.1~2.3-9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HJ/T2.4-1995 環境影響評價聲評價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GB16297-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WPB3-1999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915-1996 水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9078-1996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6171-1996 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223-1996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HJ/T18-1996 小型焚燒爐
GB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4286-83 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914-85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準
GB14374-93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470.1~.3-93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7-9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WPB2-1999 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456-9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457-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WPBx-1999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5580-95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5581-95 燒堿、聚氯乙稀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5085-96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GB12348-90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GB12525-90 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GB3096-93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javascript:ROF(2323,0)>
GB9660-88 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
GB11339-89 城市港口及江河兩岸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GB10070-88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
GB8702-88 電磁輻射防護規定
GB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HZB1-1999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097-97 海水水質標準
GB11607-89 漁業水質標準
GB5084-92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T14848-1993 地下水質量標準
GB15618-1996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GB13015-91 含多氯聯苯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今后根據國家對環境保護和污染物控制新要求制定的新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或污染控制標準,一經批準,相應時間的版本也應在作為引用標準使用。
3.定義
3.1 環境保護設施:
3.1.1 建設項目為自身污染物達標排放或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而必須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設施、裝置、設備:
a.專用于環境、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
b.既是生產工藝中的一個環節,同時又具有環境保護功能;
c.用于污染物回收與綜合利用;
d.為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測工作配套;
e.用于防止潛在突發性污染事故。
3.1.2 建設項目為維護其影響的生態環境而必須采取的環境保護工程措施包括: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
3.1.3 建設項目為滿足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對原有污染物一并治理的要求以及為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而承擔的區域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和區域污染物排放削減中的污染治理工作而建設的污染治理設施。
3.2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管理、運行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況全面的檢查與測試。
3.3 驗收監測執行標準:指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所依據的標準,作為判定建設項目能否達標排放的標準,是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依據。
3.4 驗收監測參照標準:這里所指參照標準為建設項目投產時的國家和地方現行標準以及參照執行的其他標準,是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及企業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標準。驗收監測參照標準一般不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4.驗收監測一般工作程序、結果及結果報告形式
4.1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分類,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因所在地區已進行區域環境影響評價而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評價時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但監測內容較多的建設項目,應通過收集有關的技術資料、現場勘察、編制驗收監測方案、進行現場監測,以驗收監測報告形式報告監測結果。
4.2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分類,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且驗收監測內容比較簡單的建設項目,通過收集有關的技術資料、現場勘察、進行現場監測、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表形式報告監測結果。
4.3 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只對有一定污染物排放規模和按要求應設有廢水、廢氣、噪聲處理設施的污染源進行監測,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表形式報告檢查結果。
5.驗收監測方案編制的基本要求
驗收監測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5.1 簡述內容:任務由來、依據,尤其要闡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結論意見、環保對策、措施及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文件的要求;
5.2 建設項目工程實施概況:工程基本情況,生產過程污染物產生、治理和排放流程,環保設施建設及其試運行情況;
5.3 驗收監測執行標準:列出應執行的國家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名稱、標準編號、標準等級和限值,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復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設計》(環保篇)中的環保設施設計指標或要求等;
5.4 驗收監測的內容:按廢水、廢氣、噪聲和固廢等分類,全面簡要地說明監測因子、頻次、斷面或點位的布設情況,附示意圖;采樣、監測分析方法;驗收監測的質量控制措施;
5.5 現場監測操作安全注意事項(必要時針對工廠實際情況制定);
5.6 對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檢查的內容。
6.驗收監測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
6.1 驗收監測報告應充分如實地反映現場檢查和現場監測的實際情況。對發現的問題,應進行必要和符合實際的分析。對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總量控制的達標情況和檢查情況等給出明確的結論和進行必要的描述。對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建議。
6.2 驗收監測報告
驗收監測報告除包括5.1-5.4的內容外,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6.2.1 驗收監測進行情況;
6.2.2 監測期間工況;
6.2.3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結果;
6.2.4 驗收監測的結果及與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設計指標分析評價;
6.2.5 出現超標或不符合設計指標要求時的原因分析;
6.2.6 國家規定總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6.2.7 環境管理檢查結果;
6.2.8 驗收監測結論與建議;
6.2.9 必要的質控數據表,監測數據表和其他有關圖表等應作為報告的附錄;
6.2.10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竣工驗收登記表,見附錄三。
7.驗收監測
7.1 驗收監測主要工作內容
驗收監測是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運行及其效果、“三廢”處理和綜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環境管理等情況的全面檢查與測試,主要包括內容:
a.對設施建設、運行及管理情況檢查;
b.設施運行效率測試;
c.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排放總量等)達標排放測試;
d.設施建設后,排放污染物對環境影響的檢測*。
具體建設項目的監測內容應根據其所涉及的具體項目進行確定。
7.1.1 環境保護檢查
a.建設項目執行國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制度”的情況;
b.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表)、登記表”中污染物防治和生態保護要求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文件中批復內容的實施情況;
c.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效果;
d.“三廢”處理和綜合利用情況;
e.環境保護管理和監測工作情況,包括:環保機構設置、人員配置、監測計劃和儀器設備、環保管理規章制度等;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