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擔拆除作業的單位必須具有專業施工資質,拆除作業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熟悉被拆除構筑物的竣工圖紙,掌握拆除工程結構、周圍環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路、危房情況。
2 編制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應急技術方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
3 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確保拆除工程所需的安全投入。項目經理部應設專職安全員,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隊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5 若遇惡劣氣候條件(如大雨、大雪、濃霧、六級及以上大風等)影響施工安全時,嚴禁拆除作業。
6 在辦妥所有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作業。
7 拆除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工地負責人組織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安全防護設施驗收時,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8 拆除施工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正確使用。在爆破施工作業現場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的規定,設置相關的安全標志,并設專人巡查。
9 拆除工程施工中,一旦發生險情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及時排除險情;若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2 拆除作業施工現場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 清除拆除范圍內的物質、設備,疏通運輸道路,拆除施工中臨時水、電源、設備。
2 切斷被拆除構筑物的水、電、煤氣等管道,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3 施工前向周圍群眾通報施工注意事項,出安民告示,在危險區設置警戒區標志,并采取可靠防護措施。
3 拆爆破拆除專業施工隊伍必須具備專業施工資質,原則上爆破拆除施工現場不設立爆破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庫。
4 拆除作業應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安全管理網絡。組織管理力量和勞動力,應同時滿足施工和現場管理的需要。
5 拆除作業應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1 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將電線、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管道等干線通構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2 從事拆除工作的作業人員,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3 拆除區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4 拆除構筑物應采用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防止其它部分的倒塌。
5 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構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
6 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溜下。拆下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一定位置。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