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危險因素進行辨識。
2、危險源辨識應根據施工作業活動、施工作業流程和施工工藝,確定采用科學合理的辨識方法,分析辨識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列出危險源清單。
3、對已辨識出來的危險源采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分析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確定風險等級。
4、根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5、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應列出重大危險源清單,對重大危險源必須實施跟蹤查驗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
6、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應報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監督機構備案。
7、在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設立“重大危險源公示牌”,公示牌應注明危險源、存在部位、作業時間、防護措施和責任人等內容。
8、重大危險源公示牌應隨施工情況及時更新。
9、補充內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