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技術、施工、安全、財務等相關人員根據公司(或分公司)預案制定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根據項目部危險源辨識情況來制定,要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3、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公司(或分公司)相關部門審核后報主要負責人批準。
4、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確定組織成員和分工職責,登記聯系方法。
5、確定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明確專人負責。
6、確定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資金來源,明確專人負責。
7、確定救護單位的聯系電話和行駛路線。
8、組織1-2次預案演練,對演練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及時對預案進行完善和改進。
9、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備案。
10、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應急預案公示牌”,將主要內容向現場人員進行公示。
11、補充內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