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發 文 號:船總企[1992]156號
發布單位:船總企[1992]156號
、治害滅病、防署藥品。
(五)做好女工衛生及“五期”保護工作。
第三十六條 行政、總務、福利食堂管理
(一)負責對生活福利設施、機電、鍋爐、壓力容器、取暖、給排水和液化氣、煤氣站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檢查,保證設備處于完好安全狀態。
(二)對食品采購、加工、出售和保管工作要嚴加管理,飲具、食品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保證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七條 黨、團組織和工會等群眾團體
(一)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時要同時將安全生產內容列入。
(二)積極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黨、團群眾活動,貫徹“齊抓共管”原則。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責任制適用于船舶總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及企事業單位主辦的集體企業。
第三十九條 本責任制條文中提到的各項管理是指該項工作分管業務線的職責。
第四十條 各地區公司、七院、企事業單位要根據本責任制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情況做出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 本責任制由船舶總公司企業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責任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以前印發的“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