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的王女士2013年退休,被單位返聘繼續留下工作,負責一些人事材料的保管和查詢。
去年,王女士下班途中被一輛汽車撞倒,經醫院診斷為急性重型顱腦損傷,身體多處骨折,后經法醫鑒定為四級傷殘。
事情發生后,王女士向勞動爭議仲裁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被以超過退休年齡不予受理為由被駁回。為此,王女士一紙訴狀將用人單位訴至法院,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支付自己傷殘補助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二十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女士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已經賠償王女士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8萬余元。此外,王女士屬于退休人員,按時領取退休金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據此,法院認為,該案不受《工傷保險條例》的調整,故駁回了王女士工傷保險待遇的訴訟請求。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