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注冊專家應如實填寫《輸電網安全性評價注冊專家登記表》,國家電力公司根據本人經歷和專業情況安排任務。
4.5 國家電力公司鼓勵注冊專家對《評價》具體內容提出不同見解,對評價操作方法提出建議,包括以文章形式發表。
5.評價報告
5.1 評價報告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電網基本概況;
2)存在的主要問題;
3)主要整改建議;
4)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5.2 評價報告應包括以下附件:
1)各專業報告;
2)分項評分情況(包括主要問題和建議);
3)評價結果明細表;
4)專家組成員名單及個人簡歷;
5.3 評價報告所提出的主要問題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該問題可能帶來后果的嚴重程度;
2)該問題與后果的直接程度;
3)該問題發生的幾率。
電力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及治理監督…
關于切實做好2026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
關于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
小型水庫建設管理辦法
能源行業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管理實施細則…
關于開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工程安全質…
能源行業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電力線路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電氣安全管理規程
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電纜運行規程
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廢止】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導則
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