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裝安全
為保證氣瓶在充裝過程和使用過程中不因環境溫度升高而處于超壓狀態,必須對氣瓶的充裝量嚴格控制。確定壓縮氣體及高壓液化氣體氣瓶的充裝量時,要求瓶內氣體在最高使用溫度下的壓力,不超過氣瓶的最高許用壓力。對低壓液化氣瓶,則要求瓶內液體在最高使用溫度下,不會膨脹至瓶內滿液,在瓶內始終保留有一定氣相空間。
(1)氣瓶充裝過量
氣瓶充裝過量,是氣瓶破裂爆炸的常見原因之一。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嚴格執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安全要求,防止充裝過量。充裝永久氣體的氣瓶,要按不同溫度下的最高允許充裝壓力進行充裝,防止氣瓶在最高使用溫度下的壓力超過氣瓶的最高許用壓力。充裝液化氣體的氣瓶,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充裝系數充裝,不得超量,如發現超裝時,應設法將超裝量卸出。
?。?)防止不同性質氣體混裝
氣體混裝是指在同一氣瓶內灌裝兩種氣體(或液體)。如果這兩種介質在瓶內發生化學反應,將會造成氣瓶爆炸事故。如原來裝過可燃氣體(如氫氣等)的氣瓶,未經置換、清洗等處理,甚至瓶內還有一定量余氣,又灌裝氧氣,結果瓶內氫氣與氧氣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大量反應熱,瓶內壓力急劇升高,氣瓶爆炸,釀成嚴重事故。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①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②改裝不符合規定或用戶自行改裝的;
③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芷績葻o剩余壓力的;
?、莩^檢驗期的;
?、尥庥^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⑦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沾有油脂的;
?、嘁兹細怏w氣瓶的首次充裝,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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