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2-3開停工時三廢排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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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 | 污染物名稱 | 排放方式 | 排放量 (存放量) | 預處理措施 | 排放時間 |
氨罐 堿罐 燃料氣及火 炬分液罐 緩蝕劑罐 污油罐 ? ? 分餾塔頂分 液罐 焦炭塔 ? 原料油分液 罐 污油池 | 氨液 堿液 瓦斯 ? 緩蝕劑 污油、瓦斯 廢水 ? 含硫污水 ? 含油污水 ? 含油污水 ? 污油、污水 | 罐存 罐存 向火炬排空 ? 罐存 污油回煉、廢水 排含油污水 系統 管道輸送至除、 冷焦水系統 排含油污水系統 ? 排含油污水系統 | ? | 裝置注氨用 裝置注堿用 作為爐子燃料 ? 裝置注緩蝕劑用 污油回煉或外送 ? ? 全部送汽提 ? 凈化處理后,循環再 用 定時、定點、集中排 放 回收污油 | 不排 不排 ? ? 不排 ? ? ? ? ? ? ? ? ? ? |
7.3環保治理措施、方法及標準
7.3.1廢水治理
延遲焦化裝置正常生產中的污水分為含硫污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四類。
(1)含硫污水
延遲焦化裝置含硫污水分兩部分,一部分來自分餾塔頂氣液分離罐排水,另一部分來自焦化富氣分液罐的脫水,此兩部分污水用泵密閉送往酸性水處理裝置。
延遲焦化裝置的含硫污水質中一般H2S為1500mg/L,氨為1200mg/L,采用蒸汽汽提的方式將水中所含的硫和氨除去,汽提后的凈化水中H2S<50mg/L,氨<100mg/L,再循環使用,達到節水降污的目的。
在正常生產中應控制好含硫污水的含油量<200mg/L,以確保酸性水裝置的正常操作。
(2)含油污水
延遲焦化裝置含油污水主要來自機泵冷卻水、容器脫水和放空塔排水。
機泵使用新鮮水進行冷卻,其中有壓部分回到動力廠,無壓部分排到含油污水管道,控制水中的含油量<200mg/L。
容器脫水為間歇排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統,要求脫水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控制好水中的含油量<200mg/L。
生活用水為間歇排水,排入污水處理場處理。
含油污水排到污水處理場處理。
(3)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
本裝置生產廢水主要來自于排污擴容冷卻器的排水,為間歇排放,控制pH<9。
7.3.2廢氣治理
延遲焦化裝置生產中排放的廢氣主要有燃燒廢氣和非正常工況下排放的烴類氣體兩類。
(1)加爐爐煙氣
加熱爐采用的燃料為脫硫后的燃料氣,燃燒煙氣通過60m高的煙囪排放。排放污染物的濃度為27mg/m3,TSP為30mg/m3,排放速率SO2為1.5kg/h,NOx為1.7kg/h,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的要求。
(2)烴類氣體
裝置在非正常生產時,會排出少量烴類氣體,通過管道密閉排入火炬氣回收裝置回收。
7.3.3噪聲防治
延遲焦化裝置生產時的噪聲源為加熱爐、空冷器、機泵、氣壓機及非正常生產時的蒸汽放空,采取的治理措施為:加熱爐采用低噪聲火嘴,蒸汽放空點加消聲器,對功率較大的電機加隔聲罩,高壓水泵采用低噪聲電機,氣壓機安置在室內,控制廠界噪聲低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Ⅲ、Ⅳ類靠馬路)]。
7.3.4綠化
根據《石油化工企業廠區綠化設計規范》,在保證安全生產又有利于保護、改善和美化環境的原則下,因地制宜進行綠化,美化環境,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噪聲等污染,凈化空氣,改善裝置區內的環境衛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