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牽伸纏輥故障處理,必須先降速或停車然后按操作規程作業,防止發生鉤手事故。
(3)切斷機在開機升斗,用手握絲束送人切斷鉤輪作業時,要配合恰當,防止發生割手事故。
(4)打包機要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壓蓋限位裝置是重要的安全鎖停裝置,必須完好可靠。
(5)裝拆紡絲組件,檢修卷取、牽伸、切斷、打包等各類化纖機械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檢修規程。試機時應實行雙人操作監護制度,確保安全保護聯鎖裝置可靠、靈敏。
(6)對裝置內各種化纖機械設備,凡傳動部分有外露高速旋轉機體的(如轉軸、軋輥、齒輪、轉輪、鏈齒等),均應加設安全防護罩,或裝上安全防護網;還要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對無法設置安全防護罩、網的轉動設備,則應設置防護欄桿,周圍須保持有一定的操作活動空間,作業時要格外小心,防止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7)裝置內工作平臺的防護欄桿、扶梯、欄桿下擋板都要嚴格按國家標準設計,防止發生人員的高空墜落或物體下落打擊事故。樓板吊裝孔、預留孔要有加蓋安全措施;設備、管道穿樓板孔隙,要有防護欄桿或圍堰防擋措施。檢修安裝施工人員應文明作業,嚴禁將工機具亂放亂丟亂扔。
(8)紡絲設備檢修安裝施工時應有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登高作業帶好安全帶,并有專人監護。登高、起重等特殊作業須辦理安全作業票審批手續。
4.安全用電措施
(1)按規范要求設計、安裝所有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
(2)配電間應達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雷電、防小動物和通風)的要求;電氣作業要遵守集團公司“三三二五”制度。
(3)重要的電氣設備要設銘牌;重要的電器設備(如變壓器等),其安全欄柵應加鎖,欄柵門應有安全警示牌。
(4)通過提高機電設備轉速進行擴容改造的裝置,必須認真明確用電量和電負荷容量,防止發生因電氣設備過載或短路導致電氣火災或斷電事故。
(5)使用手持電力工具(如手槍鉆、砂輪、電割刀等),應正確安裝帶漏電保護器的便攜式拖線盤或拖線板;自帶漏電保護器的固定式配電箱,要保證具有正常跳閘功能,不留隱患。
(6)電機設備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裝置。
(7)有可能積累靜電的機泵、機臺、管線構架等,都應做電位靜電接地措施。
(8)化纖廠房和露天布置的設備要有可靠的避雷設施。
5.防火防爆措施
(1)裝置的總平面布置要符合石化企業防火規范要求布置和設計。
(2)導生油系統,采用熱媒聯苯—聯苯醚作導生油的,其熱媒泵應采用“零泄漏”類型泵;管道連接盡可能采用焊接式,減少法蘭連接,確保無泄漏。新建熱媒爐投用前,應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證審批手續。
(3)裝置的組件清洗室要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區域,并按防爆等級要求,選用相應防爆等級的電氣設備和照明設施。室內要設置良好的高空排放設施。
(4)裝置的易燃易爆場所及化纖倉庫、庫房應設置完善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5)按建筑防火設計規范要求,要有消防水供給保證系統,并配備便攜式滅火機。
6.防毒害、防粉塵及防止其他危害措施
(1)組件清洗室存在有氫氧化鈉和硫酸介質,有腐蝕性和灼傷的危險性。工作人員在儲存、稀釋、加料等作業過程中,必須穿戴防腐工作服和個人防護用品。
(2)丙綸短纖維在切斷工藝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纖維塵,對人體的呼吸道有刺激,對肺部有危害。除作業人員應佩戴合適的防塵口罩外,經濟技術條件許可的話,要加吸塵裝置,將纖維塵收集在氣袋中,集中處理。
(3)在裝置的主要通道和出口處及樓梯間,應設置應急照明燈。為便于事故狀態下的緊急疏散,應設逃生標志。
(4)裝置內不使用柴油叉車,而使用電瓶叉車。廠區內機動車輛行駛應限速并有交通限速標志警示。裝置車輛行駛道路要有防滑措施。為防車輛與裝置生產設備和建構筑物相撞,應設標志明顯的防撞柱。
(5)特種設備(如起重設備、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及附件和安全閥等)、特種機械(如客貨兩用電梯等)應辦理使用證審批手續。電工、起重工、焊工、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特種作業合格證書才能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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