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措施:加強交底責任人的檢查考核力度,未參加者必須停止作業,由交底人對其進行安全交底。
2.10未按規定審核分包商資質、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防治措施:項目部建立審核臺帳,加強總包單位審查、監理項目部復查責任,檢查分包商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將復印件或掃錨件備案。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建立機械設備進出場使用臺帳,監理項目部核對進入現場的機械設備是否與作業指導書擬投入及書面報審資料相一致。
2.11未在施工合同或安全協議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未建立相應使用臺帳或未做到足額使用。 防治措施:簽訂施工合同或安全協議時明確該費用,監理項目部督促、檢查、落實足額用于施工。施工項目部制定使用計劃,與項目監理部辦理簽證手續,提供使用記錄。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認真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制度,內容填寫規范正確,由責任人辦理簽發手續。監理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定期抽查作業票簽發流程執行情況,加強現場復查,核對作業人員與作業票簽字人數,并將檢查結果報業主項目部。
3.1基坑開挖、懸崖、高邊坡等臨邊無安全圍欄及安全警示牌。 防治措施:項目部提前掌握1.5米及以上的基坑施工開挖和高臨邊施工作業內容,策劃、檢查采用鋼管扣件組裝式安全圍欄進行圍護措施落實情況。
3.2深基坑開挖坡度不足,無防止塌方措施,坑邊堆土過高、且距離坑邊過近。 防治措施:項目部提前掌握開挖深度在1.5m至3m的基坑作業內容,按表10.1.11檢查放坡和超過3m及以上的基坑用檔土板或撐木支護措施落實情況。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提前掌握作業中存在孔洞的部位和時間,按標準進行工廠化制作,加強使用過程中的管理。監理項目部提前掌握此類作業內容,嚴格按標準審核使用計劃、檢查實物。
3.4氧氣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未直立存放,擺放安全距離不足5米,無防震圈和防傾倒措施。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負責落實氧氣乙炔瓶分庫存放、避免氣瓶劇烈震動和碰撞、防傾倒和回火措施。監理項目部加強巡檢,必要時下達停工令,整頓此類違章行為。
防治措施:按照規定執行,建立施工機械定期檢驗臺帳。監理項目部定期抽查,并將檢查結果報業主項目部。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安排專人定期對施工機械進行保養維護,檢查安全裝置完好性,監理項目部定期檢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督促施工項目部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并在安全例會上通報檢查結果。
3.7大型機械設備租賃協議中未明確相關信息和安全要求。 防治措施:業主、監理項目部認真核查租賃協議中有關租用設備名稱、所有人、使用地點、編號等信息,確保所租設備與進場設備相一致。
3.8變電站臨時用電未使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破損、未配鎖、未明確責任人。 防治措施:集中配送三相五線制配電箱,設置安全圍欄防止碰撞,每只配電箱編號、明確責任人、聯系電話和檢查記錄。監理項目部加強巡視,業主項目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3.9用電的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未可靠接地,未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防治措施: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機具均應配有專用接地線,并可靠接地。監理項目部加強巡視,業主項目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3.10使用松木桿等做腳手架,鋼管腳手架的鋼管、扣件規格不符合規定,無材質合格證明。 防治措施:搭設前,監理項目部嚴格審核施工項目部腳手架搭設方案,審查報送的鋼管、扣件的材質證明資料,嚴禁施工松木桿做腳手架或大面積支撐結構,禁止低于φ 48mm×3.5mm的鋼管用于搭設。
3.11腳手架立桿無墊板或懸空,無掃地桿,腳手桿間距大,剪刀撐寬度、搭接長度和扣件數量不足。 防治措施:監理、施工項目部嚴格按規范檢查搭設過程和結果,檢查鋼管、扣件、墊板規格合格后方允許搭設,第一層搭設時安排監理人員旁站。腳手架搭設時監理部同步復查,高度達6米時應提醒或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搭設剪刀撐。
3.12跨越架立桿未埋設或無掃地桿,桿搭接長度不足。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措施落實,監理項目部安排巡查。
3.13腳手架作業層未鋪腳手板或未滿鋪,作業層腳手板未固定或探頭過長。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落實。監理項目部加強安全巡視,必要時下達停工令,整頓此類違章行為。
防治措施:腳手架或跨線架搭設完畢后,由監理部組織對其進行驗收、簽證,施工單位在腳手架、跨線架醒目位置掛“腳手架搭設牌”和“腳手架驗收合格牌”。
3.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正確,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三個項目部統一思想、加強巡查,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實施違章者和管理負責人兩級處罰,通報懲罰結果。
防治措施:桿塔、構架吊裝組立后,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落實用于攀登自鎖器的繩索或軌道安裝在構架、桿塔的右側。監理項目部按工作進程進行專項檢查,分步驗收。
3.17安全帶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物件上,或低掛高用。 防治措施:施工、監理項目部加強現場督促檢查,指導和培訓登高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帶。
3.18高處作業人員未使用工具袋,工具未穿繩保護,空中拋物。 防治措施:施工負責人在站班會時檢查登高人員的裝備,加強高處作業安全教育。三個項目部統一思想、加強巡查,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實施違章者和管理負責人兩級處罰,通報懲罰結果。
3.19重要作業場所安全風險未開展識別,未告知作業人員,現場未按識別的風險進行管控。 防治措施:施工項目部負責組織開展風險識別工作,結果進入作業指導書、工作票,交底時由負責人告知,作業人員簽字。業主項目部高度關注重要風險作業內容,組織監理、施工項目部落實防范風險措施,抽查施工作業人員被告知和簽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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