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GB 4706.1中的該章除下述條文外,均可適用。
1.1 該條用下述內容代替:
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采用電磁能加熱的灶具,其中包括由一個電源供電并在一個灶體上裝有一個或多個單獨加熱單元的灶具。
本標準未考慮在托兒所和無人看管的老弱病殘等場所使用的情況下所應具備的一些附加安全要求。
本標準不適用于:
a. 存在腐蝕性和爆炸性的特殊條件下(如塵埃、蒸汽或可燃性氣體)使用的電磁灶;
b. 商用餐館設備,但其中的一些要求可供這些設備參考;
c. 工頻電磁灶。
2術語
GB 4706.1中的該章除下述條文外,均適用。
2.2.4該條用下述內容代替:
額定輸入功率是在最大總輸入功率的情況下,灶具中能同時接通的所有單獨加熱單元額定輸入功率的總和。
注:如果有二個以上的單獨加熱單元,為了確定端子和電源線截面積,應根據額定輸入功率和額定輸入電壓計算出電流值,并考慮一個差異系數F來確定。

17過載保護
GB 4706.1中的該章均適用。
18耐久性
GB 4706.1中的該章除下述條文外,均適用。
18.2該條增加如下內容:
這項試驗只在電磁灶內的風機上進行。
注:如果電磁灶不工作其風機就不能運行的話,就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以便只使風機運行。
18.4、18.5該兩條不適用。
19非正常工作
GB 4706.1中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
電磁灶必須在任何控制裝置(例如程序控制器、定時器及保護系統元件)發生誤動作或故障時,不發生火災、機械危險或觸電危險等。
在試驗期間和試驗之后,應符合GB 4706.1中的19.11的要求。
在試驗后,應符合GB 4706.1中的19.6條對繞組溫度的要求。
是否合格用下述方法來檢查:分析電路圖以確定故障建立條件和可能引起危險的元件缺陷。然后,模擬故障條件和(或)元件缺陷,在額定電壓下,施以在正常使用中可出現的任何運行方式。每次只重復一種故障條件和元件缺陷。試驗相繼進行。
應注意在電磁灶一般第一個使用周期完成時的引起故障條件。若有計時器,在一完整的計時整定下,重復故障條件,并由時間開關、溫度控制和其它限止來終止。除非另有規定,上述試驗是在充分發熱的條件下進行。
故障狀況的實例是:
a. 主回路或控制回路中電阻、電容等元件或半導體之類器件的開路;
b. 主回路或控制回路中電阻、電容等元件或半導體之類器件的短路;
c. 各種過熱保護元件的失效故障;
d. 檢測、報警系統故障。
通常不被注意的故障狀態在11.7條所規定的條件下,試驗90min。
不被注意的故障狀態的實例是:
a. 空氣入口或出口的堵塞;
b. 不符合29章規定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的短路。
如果在試驗期間,非自動復位的熱脫扣器動作,該試驗就被認為結束。
20 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1機械強度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2結構
GB 4706.1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2.26、22.27該二條不適用。
該章增加下述條款:
22.101電磁灶臺面的耐熱玻璃或陶瓷,應能經受正常使用中發生的應力。
是否合格通過下述試驗檢查確定:
將電磁灶放置在水平工作臺上,有可調支撐腳的應調整各腳與工作臺緊密接觸,并使電磁灶臺面處于穩定水平位置。用一個底部平坦的鋁制容器(其底平面直徑大于12cm)均勻地裝滿總重量為1.8kg的砂子或粒狀物,使容器從15cm的高處平落到電磁灶臺面上。
此操作在電磁灶不接通電源的情況下連續進行10次。
然后使電磁灶在充分發熱條件下工作。鍋中充以適量的植物油,加熱,然后用調整輸出功率大小的方法,使油溫保持在200±15℃,直至半小時后把油鍋取走。將1~1.1L冷水均勻而穩定地倒在電磁灶臺面上,1min后將所有多余的水除去,并將表面擦干。
在電磁灶斷開電源后,允許其冷卻到室溫,然后將1~1.1L的冷水按上述方法再一次傾倒在電磁灶臺面上,并在其上放置金屬容器。
經以上實驗后,表面不應破裂,在所有開關和控制裝置都處于“接通”的情況下,電磁灶應能經受16.4條規定的電氣強度試驗。
23內部布線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4元件
GB 4706.1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4.4、24.9 該二條不適用。
25 電源連接及外部軟纜和軟線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6外導線的接線柱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7接地裝置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8螺釘和接頭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29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絕緣距離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30耐熱,耐燃和耐漏電起痕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31防銹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32輻射、毒性和類似危害
GB 4706.1中的該章內容均適用。
附錄A
GB 4706.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附錄在本標準中使用情況
(補充件)
A1 GB 4706.1中的附錄A《熱控制器和過載斷路器》適用。
A2 GB 4706.1中附錄B《電子電路》適用。
A3 GB 4706.1中附錄C《安全隔離變壓器的結構》適用。
A4 GB 4706.1中附錄D《對保護式電動機裝置的附加要求》不適用。
A5 GB 4706.1中附錄E《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的測量》適用。
A6 GB 4706.1中附錄F《水平燃燒試驗方法》適用。
A7 GB 4706.1中附錄G《灼熱絲試驗方法》適用。
A8 GB 4706.1中附錄H《不良接觸試驗》適用。
A9 GB 4706.1中附錄I《針焰試驗方法》適用。
A10 GB 4706.1中附錄J《漏電起痕試驗方法》適用。
A11 GB 4706.1中附錄K《泄漏電流測量電路》適用。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輕工業部北京家用電器研究所、航空航天工業部七0八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高連第、孫明新、王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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