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慢性錳中毒是長期接觸錳的煙塵所引起的以神經系統改變為主的疾病。早期表現為神經衰弱綜合征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中毒較明顯時,出現錐體外系損害,并可伴有精神癥狀。嚴重時可表現為帕金森氏綜合征和中毒性精神病。
1 診斷原則
應根據密切的職業接觸史和以錐體外系損害為主的臨床表現,參考作業環境調查、現場空氣中錳濃度測定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排除其它疾病如震顫麻痹、肝豆狀核變性等,方可診斷。
2 診斷及分級標準
2.1 觀察對象
具有頭暈、頭痛、容易疲乏、睡眠障礙、健忘等神經衰弱綜合征的表現,以及肢體酸痛、下肢無力和沉重感等癥狀。若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列為觀察對象:
a. 有多汗、心悸等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的表現 ;
b. 尿或發錳超過本地區正常值上限。
2.2 輕度中毒
除上述癥狀外,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診斷為輕度中毒:
a. 肯定的肌張力增高;
b. 肌張力增高雖不肯定,但手指有明顯震顫, 腱反射亢進;并有容易興奮、情緒不穩定、對周圍事物缺乏興趣等精神情緒改變。
2.3 重度中毒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診斷為重度中毒:
a. 明顯的錐體外系損害
表現為帕金森氏綜合征:四肢肌張力增高,伴有靜止性震顫,可引發出齒輪樣強直;并可出現對指或輪替試驗不靈活、不準確,閉目難立征陽性,言語障礙,或步態異常、后退困難等運動障礙。
b. 中毒性精神病
有顯著的精神情緒改變,如感情淡漠、反應遲純、不自主哭笑、強迫觀念、沖動行為等。
3 治療原則
早期可用金屬絡合劑如依地酸二鈉鈣等治療, 并適當給予對癥治療。出現明顯的錐體外系損害或中毒性精神病時,治療原則與神經-精神科相同。
4 勞動能力鑒定
4.1 觀察對象
六個月至一年復查一次,進行動態觀察。并根據病情發展趨勢,適當處理。
4.2 中毒患者
凡診斷為錳中毒者包括已治愈的病人,不得繼續從事錳作業。輕度中毒者治愈后可安排其它工作 ;重度中毒者需長期休息。
5 健康檢查的要求
5.1 對錳作業人員應作就業前及每一至二年一次定期的體檢。
5.2 體檢時必須作詳細的內科及神經科檢查,并作尿錳或發錳測定。必要時應作精神科檢查。
6 職業禁忌證
a. 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
b. 明顯的神經官能癥;
c. 各種精神病;
d. 明顯的內分泌疾病。
附錄B 正確使用標準的說明 (參考件)
B1 錳中毒應注意與神經衰弱、周圍神經炎、精神病、震顫麻痹、腦炎后遺癥、肝豆狀核變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后發癥、腦動脈硬化、老年震顫等疾病相鑒別。
B2 錳中毒目前尚無特異的化驗診斷指標。本標準中所提出的尿錳、發錳,
只能作為接觸指標。生物材料中含錳量雖不高,但職業史明確,癥狀與體征典型,并能排除其它疾病時,應予診斷。
B3 有無肯定的肌張力增高,是診斷錳中毒的關鍵。肌張力明顯增高者,檢查時不難確定。肌張力增高不太明顯時,必須仔細地反復進行測試,必要時需經多人檢查,方可確定。凡能確定為肌張力增高者,謂之肯定的肌張力增高。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范
社會保險術語 第1部分:通用
社會保險術語 第2部分: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術語 第4部分:醫療保險
安全與韌性 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 GB/T…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動物符號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無人值守場站運行及風險防控水平綜合…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作廢】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作廢】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作廢】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作廢】
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作廢】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作廢】
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