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是工作中接觸高濃度三氯乙烯蒸氣或液體所引起的以神經系統改變為主的全身性疾病。除神經系統受損外,亦可累及心、肝、腎等臟器。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接觸三氯乙烯的作業,如使用三氯乙烯清洗金屬表面油污、干洗、用作溶劑或萃取劑以及三氯乙烯的生產等所發生的急性中毒。
2 診斷原則
根據短期大量接觸三氯乙烯的職業史和以神經系統損害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參考尿三氯乙酸含量測定,進行綜合分析,排除其他有關疾病后,方可診斷。
3 診斷及分級標準
3.1 觀察對象
短期大量接觸后,出現頭暈、頭痛、乏力、心悸、惡心等癥狀,或有眼及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現象。一般在24h內可恢復正常。
3.2 輕度中毒
除上述癥狀外,出現欣快感、易激動、頻繁嘔吐、步態不穩、嗜睡或短暫的淺昏迷者。
3.3 重度中度
上述癥狀加重,并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a. 昏迷;
b. 以三叉神經為主的顱神經損害;
c. 明顯的心、肝或腎損害。
4 治療原則
4.1 觀察對象應立即離開現場,安靜休息,進行必要的檢查及處理,并觀察24h
。
4.2 中毒者應臥床休息,對有意識障礙及心、肝、腎等損害者,應盡早積極進行處理。有昏迷、心跳及呼吸停止者,迅速進行腦、心、肺復蘇,急救措施和對癥治療原則與內科相同。有顱神經損害者,其治療與神經科同。重度中毒患者可適當使用糖皮質激素。忌用腎上腺素。
5 勞動能力鑒定
輕度中毒者治愈后可恢復原工作;重度中毒者必須脫離三氯乙烯及其他有害作業,根據病情恢復程度,適當安排休息與工作。
6 健康檢查的要求
三氯乙烯作業工人應作就業前及每1-2年一次的定期體格檢查。健康檢查應做詳細的內科、神經科檢查,包括心電圖和肝、腎功能檢查。有條件時可測定尿三氯乙酸含量。
7 職業禁忌證
a. 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
b. 明顯的心、肝、腎疾病;
c. 眼底病變。
附錄A 正確使用標準的說明(參考件)
A1 本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接觸三氯乙烯的作業,如使用三氯乙烯清洗金屬表面油污、干洗、用作溶劑或萃取劑以及三氯乙烯的生產等所發生的急性中毒。
A2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主要表現為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顱神經和明顯的心、肝、腎損害雖有發生, 但均較少見。根據接觸情況及檢查結果綜合分析,可作出診斷。但應與其他原因引起的意識障礙、顱神經及心、肝、腎疾病相鑒別。
A3 輕度中毒表現的短暫淺昏迷系指呼吸、脈搏、血壓均正常,深、淺反射仍存在,且在一小時內迅速恢復、預后良好的淺昏迷狀態。持續時間較長的淺昏迷應列入重度中毒。
A4 輕度中毒患者可伴有輕微的心、肝、腎功能改變,但這些變化往往不如意識障礙出現得早,且多為一過性,故未列入輕度中毒的診斷標準中。
A5 三氯乙烯中毒引起三叉神經等顱神經損害主要見于國外文獻報道,對其病理性質的意見尚不統一, 有待今后進一步研究。
A6 急性中毒時,尿三氯乙酸含量往往增高,但在我國現有條件下尚難普及此項檢查,因此尿三氯乙酸測定僅列為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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