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監護是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 連續性的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并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 以便及時采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監護的目的是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和職業禁忌證; 跟蹤觀察職業病及職業健康損害的發生、發展規律及分布情況;評價職業健康損害與作業環境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及危害程度;識別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進行目標干預, 包括改善作業環境條件, 改革生產工藝,采用有效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對職業病患者及疑似職業病和有職業禁忌人員的處理與安置等;評價預防和干預措施的效果;為制定或修訂衛生政策和職業病防治對策服務。
我國現有勞動力人口近7 億,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不少勞動者的工作條件仍然較差。職業危害和職業病已經成為影響勞動者健康,造成勞動者過早失去勞動能力的最主要因素。職業健康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們。特別是我國加入w T 0 以來,對職業健康提出了挑戰, 出現了新的職業健康概念和技術, 同時暴露出職業健康檢查和監護系統的疏漏。在此筆者根據工作體會對當前職業健康監護工作中涉及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機構三個主體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并提出改進建議。
1 存在問題
1.1 用人單位
1.1.1 用人單位法律意識淡薄,部分用人單位只是隨意在某些普通醫療機構進行所謂的“職業健康體檢”, 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第5 條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1.1.2 部分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安排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或只做常規的普通健康體檢,還有的只安排部分職工進行體檢,而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1.1.3 部分用人單位只安排作業人員進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忽略了上崗前、離崗時、離崗后醫學隨訪等的職業健康檢查 而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 88 2007)所規定的職業健康監護應分為上崗前檢查、在崗期間定期檢查、離崗時檢查、離崗后醫學隨訪和應急健康檢查五類。
1.1.4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不重視崗前職業危害和衛生知識培訓,使勞動者不了解自身工作和環境的危害狀況,導致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造成職業損害。
1.2 勞動者
近年來,由于企業發展迅速及用工制度的變化,一些企業雇用大批的臨時工、合同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這個特殊人群工作流動性大,文化層次較低,缺乏基本的職業衛生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能力? ,勞動者不知道在自己所從事的有職業危害的工作中應享受的法律權利。因為對職業健康檢查的輕視,而拒絕職業健康體檢;或者害怕已患疾病是職業禁忌癥,導致丟掉現有工作崗位而拒絕職業健康體檢甚至找人頂替體檢;部分勞動者認為體檢項目多,就自行減掉部分體檢項目,或當遇有體檢結果異常的就拒絕復查。
1.3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目前,我國從事有毒有害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數量龐大,但現有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尚不能完全適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需要。相當數量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構專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缺乏高層次專業人才,職業健康監護工作仍停留在預防性體檢階段, 只是為了“體檢” 而“體檢”,缺乏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群體的危害程度評價,并為企業管理層提供職業病危害治理的有力依據,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現代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需求。
2 建議與對策
2.1 用人單位 加強宣傳教育,強化企業法律責任意識,加強企業自身建設。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宣傳單、主題宣傳活動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社會對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重視程度。藉由對各項法律法規和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使用人單位能主動配合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病防護管理,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環境。
2.2 勞動者 加大對勞動者在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組織勞動者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 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 懂得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3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自身建設,優化人才結構。針對目前的社會用工特點,建立起一個知識結構全面的優秀隊伍,滿足職業衛生服務市場。以市場機制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源,提供良好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是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根本保障。在日常體檢工作中, 除要做好勞動者個體體檢外,還要對勞動者群體起到健康監護作用,指導企業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綜合治理。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必要時可尋求政府部門的幫助。
總之,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相互協調配合。只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者、用人單位、勞動者共同努力, 才能充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關于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
一般有毒物品目錄(2002年版)
北京市醫療衛生機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評價
職業危害防治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
低溫作業人員冷損傷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企業如何做好職工的防寒保暖工作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
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硫酸的危害性和預防措施
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