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項目部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職業病的處理和享受待遇
得了職業病后,要進行報告和認定,并獲得相應賠償。具體程序如下:
(1)勞動者因工患職業病,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進行工傷事故報告,或者經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進行職業病報告;
(2)按照規定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勞動行政部門確認報告后,給予勞動者相關賠償;
(4)如果勞動者發現瞞報、漏報職業病,就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請求幫助。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請律師,上法院起訴;
(5)如果勞動者對賠償結果不滿意,也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有權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
(1)醫療費:因患職業病進行診療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因工出差伙食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4)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普及型輔助器具標準支付;
(5)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6)生活護理補助費:經評傷殘并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生活護理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經鑒定為十級至一級傷殘的,按照傷殘等級享受相當于6個月至24個月的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8)傷殘津貼:經鑒定為四級至一級傷殘的,按照規定享受相當于本人工資75%至90%的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9)死亡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不低于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10)喪葬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11)供養親屬撫恤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對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撫恤金;對其配偶每月按照統籌地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對其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每人每月按照統籌地區行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
(12)國家規定的其他工傷保險待遇。
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清單
類別 | 名稱 | 數量 |
手部 | 棉線工作手套 | 200 |
頭部 | 頭戴式面屏支架 | 2 |
電焊面屏 | 5 | |
面屏支架 | 5 | |
電焊面罩 | 5 | |
安全帽 | 30 | |
耳部 | 耳塞 | 5 |
耳罩 | 5 | |
腳部 | 防靜電靴 | 5 |
防砸防化靴 | 50 | |
身體 | EVA絕緣衣 | 5 |
EVA絕緣褲 | 5 | |
工作服 | 30 | |
工作褲 | 30 | |
呼吸 | 碗型口罩 | 50 |
折疊活性炭口罩 | 10 | |
防墜落裝置 | 安全鉤 | 200 |
全身式安全帶 | 100 | |
工作定位帶 | 100 | |
雙頭緩沖帶 | 50 | |
定位繩 | 100 | |
三腳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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