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職業病危害事故如何分類?
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
24、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權限如何劃分?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重大和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25、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依法采取臨時控制和應急救援措施,及時組織搶救急性職業病病人;
(2)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3)組織事故調查;
(4)依法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查處;
(5)結案存檔。
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迅速,有效,科學,公正。
26、如何進行職業中毒事故的報告?
(1)用人單位的報告: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2)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后,應當實施緊急報告:特大和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行部報告;一般事故,應當于6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3)醫療機構的報告:接收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7、事故報告內容包括哪些?
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己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負責管轄范圍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并應當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情況。
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情況,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對外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28、發生中毒事故后用人單位應采取的緊急措施有哪些?
(1)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3)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4)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5)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6)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29、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后應采取的行政措施有哪些?
(1)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
(2)組織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
(3)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4)組織醫療衛生機構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
《關于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
一般有毒物品目錄(2002年版)
北京市醫療衛生機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評價
職業危害防治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
低溫作業人員冷損傷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企業如何做好職工的防寒保暖工作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
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硫酸的危害性和預防措施
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