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生如下故障,電梯司機應立即按“急停”按鈕、“警鈴”或電話通知維修人員:
1、廳、轎門關閉后,而電梯未能正常啟動行駛。
2、運行速度有顯著變化。
3、行駛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
4、內選、平層、換速、呼梯和指層信號失靈、失控。
5、有異常響聲、較大震動和沖擊。
6、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
7、安全鉗誤動作。
8、轎廂內接觸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
9、當電氣部分因過熱而散發焦熱的臭味。
載貨電梯操作規程
起重行車操作規程
叉車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操作工操作規程
施工電梯操作規程
燃生物質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天車安全操作規程
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操作規程
氧氣、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