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合成崗位工藝安全操作、設備檢修維護的安全作業。
2.上崗的基本要求
2.1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原化工部有關安全禁令,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能持證上崗操作。
2.2上班必須按勞保用品著裝,嚴禁酒后上崗,工作期間嚴禁打鬧,嚴禁脫崗、串崗、睡崗。崗位及生產區嚴禁吸煙,
2.3按時巡回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加以消出。
2.4不準亂動崗位消防設施、安全裝置及,以免發生意外,安全裝置要定期檢查校驗。
2.5操作人員要熟悉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防毒防護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6對本崗位機、電、儀所出現的異常或故障應及時聯系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不得擅自亂動,更不準拆卸,否則承擔責任。
2.7對本崗位的設備要加強維護,嚴禁敲擊,杜絕野蠻操作,運轉設備必須加設安全護罩。
2.8嚴禁超壓、串氣、帶液等各種形式的違章操作現象發生,出現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2.9嚴格控制各工藝指標,防止竄壓而損壞設備。
3.生產中的安全要求
3.1操作中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操作規程。
3.2系統放氨操作密切注意液位和放氨壓力,防止高壓竄低壓,造成儲槽超壓。
3.3循環油分、補氣油分按時排污,排污時閥門開啟幅度不能大,應小幅度反復開關,防止高壓竄低壓。
3.4氨冷器加強排污,排污煮油時注意檢查閥門,防止憋壓。
3.5排污時,必須站在上風口,堅守現場,防止中毒事故的發生。
3.6當氫氮氣、液氨大量泄漏時,立即切斷電源、氣源,進行通風,不得進行可能發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3.7系統開停車充降壓時,應控制充降壓速率,每分鐘0.4-0.6 MPa,升降溫速率不超過50℃/h。
3.8工段負責人要對合成塔加強巡檢,做好相應臺賬、總結分析。
3.9加強巡回檢查,對合成塔外筒的工藝孔進行現場查漏,若發現有氣泡冒出,及時匯報相關領導到場處理并如實記錄。
3.10合成塔在運行過程中嚴格控制觸媒層各段溫度并分段形成溫升,提高觸媒的使用效率;根據生產要求控制觸媒的溫度,正常波動范圍不能超過指標溫度±5℃。
3.11合成塔德塔壁溫度必須分上中下三個測溫區,分別在每層同一平面設立三個測溫點進行考核,根據不同的工藝流程達到不同的工藝指標,并保證同一平面溫差小于20℃(熱交在合成塔一入前則塔壁溫度不能超過200℃;熱交在合成塔一處后則塔壁溫度不能超過120℃)。
3.12嚴格控制合成反應氣體出口溫度小于350℃,出現反應氣體出口超溫時必須迅速查找原因,及時處理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3.13加強合成塔熱量回收,嚴防合成塔超溫、跨溫。
3.14加強合成塔進口氣體成分的控制,CO+CO2微量小于20ppm,進口氨含量小于3%,加強與精煉工段的聯系,防止銅液帶入合成系統,造成觸媒中毒失活。
3.15對合成塔壓差監控,嚴格控制觸媒層壓差小于0.8MPa(軸徑向合成塔),出現超標現象迅速聯系相關責任人到現場進行處理。
4.檢修的安全要求
4.1靜止、運轉設備的檢修,嚴格執行安全檢修證落實好措施。
4.2檢修后的運轉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盤車。
4.3檢修有氨的部位時,必須帶好防氨防護面罩,防止氨傷人。
4.4檢修鍋爐時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操作規程
鶴管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精餾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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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磺酰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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