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托運人申報《資質證書》應具備的條件a.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托運人,應是國家有關部門審批認定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危險貨物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單位。b.危險貨物生產單位應出具國務院質檢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c.劇毒品和其他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出具省級人民政府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以及同級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d.托運人應有相應數量的技術管理人員和相對固定的鐵路運輸經辦人員,應熟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和規定要求,并通過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知識考核認證。經辦人必須執有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書。
3.劇毒化學品運輸特別要求a.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時,托運人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地和目的地、運輸路線、運輸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資質情況的材料。b.劇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c.禁止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禁止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d.鐵路發送劇毒化學品時必須按照《鐵路劇毒品運輸跟蹤管理暫行規定》執行。e.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貨后必須清刷干凈。
4.運輸工具的要求a.車輛運輸。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輛和設備的規定。裝運集裝箱,大型氣瓶,可移動槽罐等車輛,必須設置有效的緊固裝置;三輪機動車、全掛汽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和摩托車不得裝運爆炸品、一級氧化品、有機過氧化品、一級易燃品;自卸汽車除二級固體危險貨物外,不得裝運其他危險貨物;易燃易爆品不能裝在鐵幫、鐵底車、船內運輸;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船舶應有防火安全措施。b.槽罐及其他容器。運輸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用于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質檢部門應當對前款規定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密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裝運危險貨物的槽罐應適合所裝貨物的性能,具有足夠的強度,并應根據不同貨物的需要配備泄壓閥、防爆板、遮陽物、壓力表、液位計、導除靜電及相應的安全裝置;槽罐外部的附件應有可靠的防護設施,必須保證所裝貨物不發生“跑、冒、滴、漏”,并在閥門口裝置積漏器。
5.行車路線a.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督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a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規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b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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