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規定
①工具式鋼管腳手架用于承重時,必須根據荷載及架子高度進行結構設計;
②立柱底腳地面必須安放墊木;
③每個節點都必須同步安裝立柱、縱向水平桿與橫向水平桿,必須按設計要求設置剪刀撐與斜撐;
④搭完一步架后,應按規定檢查并調整其垂直度,垂直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的規定;
⑤拆卸連接部件時,不得硬拉,嚴禁敲打;
⑥可調底座、頂托安裝后應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泥土等雜物填塞螺栓的措施。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時,其立桿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支架立桿應豎直設置,2m高度的垂直允許偏差為15mm;
②設在支架立桿根部的可調底座,當其伸長長度超過300mm時,應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③當梁模板支架立柱采用單根立桿時,立桿應設在梁模板中心線處,其偏心距不應大于25mm;
④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⑤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個跨距并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大于500mm;
⑥腳手架架底步距不應大于2m;
⑦立桿接長除頂層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a.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b.搭接長度不宜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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