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飛出物打擊傷害。該傷害是由于刀具本身缺陷或裝卡缺陷,在木料加工受力或高速運轉時,導致刀具損壞,例如:刀具崩齒、鋸條斷裂、刨刀片 出等;木料清理不干凈,在加工時引起木料上附著或粘結雜物崩甩,以及木屑碎塊飛出傷人等。
(4)木材加工機械除刀具、刃具以外的機械運動部件與人體意外接觸造成人身傷害。
(5)廠內運輸用車輛(如義車)對人員可能造成車輛傷害。
2.4 噪音及振動危害
木工機械是高噪聲和高振動機械,木材加工過程的許多工序如鋸板、沖條、截斷、梳齒 截邊、砂光等工序都會產生比較強的噪聲 長時間處于噪聲和振動環境中可能對現場操作者造成職業危害。
2.5 粉塵危害
在防護不當的情況下,木材加工產生的大量木粉塵可導致呼吸道疾病,嚴重的可表現為肺葉纖維化癥狀。根據我國職業衛生部門的統計結果,木材加工行業鼻癌和鼻竇腺癌比例較高,據分析可能與木粉塵中可溶性有害物有關。
2.6 灼燙危險
本建設項目生產工藝中干燥工序使用蒸汽。高溫蒸汽可能發生泄漏,對現場操作者造成灼燙傷害;員工意外接觸未加隔熱防護裝置的高溫蒸汽管道表面, 可能造成燙傷。
2.7 觸電危險有害因素
本建沒項目采用的木材加工設備多為電動設備,其電氣系統在使用和檢修過程中存在觸電危險有害因素;供配電系統在建設過程中及投入使用后檢修維護過程中存在觸電等危險有害因素。
2.8 固有災害
此處所指固有災害為由于建設項目選址和總體規劃方面考慮不周,廠址所處地區洪水、地震、雷電、強風、泥石流等固有的氣象地質方面的危險有害因索
2.9 重大危險源辨識
所謂“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安全評價中應該按《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標準等進行分析、辨識是否存在重大危險源。在一般情況下,木材加工企業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3 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參照國內外有關研究結果,在木材加工諸多危險因素中,機械傷害的危險性大,發生慨率高,其中尤其以刀具的切割傷害后果最為嚴重,往往導致操作人員的傷殘。其次為火災危險性,一且發生會造成巨大人身財產損失,因此術材加工企業應為當地防火重點單位;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人身安全和人體健康的損傅作用則主要是長期累積的效果。這些危險有害因素應在木材加工過程中統籌考慮。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分析結果見表1(如存在或涉及相應的危險有害因素以“√”表示)。

在木材加工企業的安全評價中應針對上述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評價,并提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
氧氣瓶、乙炔瓶減壓閥失靈危險源風險…
膠管老化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表
乙炔瓶未裝設專用回火防止器危險源風…
使用鋼瓶未帶有標識或檢測期已到危險…
切割機使用完畢未及時關閉電源危險源…
切割過程中,身體越過或繞過鋸片危險…
切割機維修或更換配件前未切斷電源危…
使用有裂紋、缺陷的鋸片危險源風險控…
危險源辨識及評價方法
危險源識別方法、程序與劃分
危險源辨識、分類和風險評價、分級辦法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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