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企業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按照崗位應急措施立即處理應并按程序報告。企業負責人應當迅速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
⒊加強事故管理,吸取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企業要建立事故臺賬,事故臺賬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類別、發生時間、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救援過程、事故原因、事故教訓和防范措施。定期進行事故分析,分析、總結事故發生的規律,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減少或防止事故發生。
⒋加強未遂事件管理,建立未遂事件報告和獎勵制度。對上報的未遂事件,要及時組織分析,查找未遂事件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提出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對未遂事件,要舉一反三,使員工從中吸取教訓,了解預防措施,避免同類事件的重復發生。對未遂事件的報告人、當事人,要根據其處理未遂事件的作用和價值予以獎勵。
三、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強生產工藝安全管理
⒈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和物料危險性,編制工藝技術規程,內容包括:生產工藝原理(流程敘述、流程圖),崗位職責,設備一覽表,工藝指標,裝置開、停車方案,正常生產控制、異常狀態、事故狀態處理方法,介質理化性質、作業場所中毒預防知識、清潔生產要求等。
⒉根據工藝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有豐富經驗的操作人員編制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程至少每年評估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修訂。引進新工藝或改變工藝條件時,要重新修訂并按程序逐級審查批準,及時印發到崗位,并組織員工學習、掌握。嚴禁擅自改變工藝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不得對正常運行的設備進行試驗性操作。
⒊要綜合評估工藝指標的安全性。凡涉及人身安全、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工藝指標,應列為重要工藝指標,進行危險性分析評估,制定必要的應對措施,進行重點監控和管理。工藝指標控制范圍分為正常操作區域、異常區域、危險區域,要結合崗位操作實際,從指標失控幾率高低、危險性大小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工藝安全管理的重點或薄弱環節,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加以治理。在實際操作中,如發現工藝指標進入異常區域,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調整,將工藝指標控制在正常范圍以內。
⒋加強危險工藝安全管理。凡是涉及高溫、高壓及氧化、還原、硝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聚合、裂解等危險工藝,反應系統要實現自動控制,并設置自動緊急停車系統。制定工藝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程序),加強崗位練兵,提高操作人員分析、處置異常工況的能力。
(二)加強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⒈企業要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主要機組、機泵設備、特種設備、電氣設備、儀表及自動控制設備、安全聯鎖裝置和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保持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特種設備的生產、注冊登記、使用、檢驗檢測和報廢更新等應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
⒉要定期檢查生產設備設施,消除隱患和缺陷。在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必須按規定設置檢測儀器、聲光報警儀和聯鎖等安全設施,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卸和解除,報警信號不得隨意切斷。在有可燃或有毒氣體(蒸氣)的作業場所,應設置可燃或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對所有自動控制系統,應同時設置手動控制功能。
⒊要加強公用工程的管理,保證公用工程安全、穩定和連續運行。供電、供熱、供水、供氣及污水處理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制定并落實公用工程管理和維修計劃,定期對公用工程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及時維修更新,確保穩定運行。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業應加強與外部公用工程管理單位的聯系。
(三)加強裝置(設備)維護檢修安全管理
⒈要加強裝置(設備)維護檢修安全管理,嚴格按照維護檢修規程的要求,制定維護檢修安全管理措施。在維護檢修作業現場,要隔離出安全作業區,設置圍欄、警戒線、蓋板、安全警示標志、夜間信號燈和交通指示標志。施工隔離區內凡與生產有關的工藝設備、閥門、管線等,均應有明顯的嚴禁動用的警示標志。凡與維護檢修等施工項目相關的工藝管線、下水井系統等,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通往下水系統的溝、井、漏斗等必須嚴密封堵。隔離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質的工藝管線必須添加盲板。在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⒉在不停產狀態下進行維護檢修作業,要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編制作業指導書(作業方案)和應急處理預案。施工機具、材料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生產操作及巡回檢查。施工工程中,嚴禁觸動正在生產的管道、閥門、電纜和設備等,遇有緊急排放、泄漏、事故處理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一切維護檢修作業。
⒊加強裝置(設備)維護檢修組織管理。企業要對外來維護檢修單位要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嚴禁無安全資質的維護檢修單位進入企業施工作業。企業應按《合同法》的規定,與維護檢修單位簽訂合同書,合同書中應設置安全條款,也可單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生產單位和維護檢修單位在共同確認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后,要履行嚴格的維護檢修交接手續,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交底。凡兩個以上單位聯合作業時,必須明確專人或部門對作業進行統一指揮。
(四)加強施工作業環節管理
⒈企業應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盲板加拆作業、設備儀表維修作業等具有高度事故風險的施工作業環節,要制定相應的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和實施嚴格的安全作業許可制度。
⒉企業應加強對施工作業對象、作業環境和作業過程的安全監管和風險控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按規定程序進行作業許可證的會簽審批。進行作業前,對項目內容和安全措施要進一步予以確認,施工過程中要及時糾正和處理作業過程的違章行為、事故隱患、異常情況和事故,認真組織施工收尾前的安全檢查確認和問題處理。
⒊加強對用火作業的安全管理。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圍內進行用火作業,必須對作業對象和環境進行危害分析和可燃氣體檢測分析,必須按程序辦理和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必須現場檢查和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監護人員進行全過程監護。
⒋加強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處理和可燃、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分析,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必須檢查通風排毒、呼吸防護及逃生救護措施的可靠性,防止呼吸防護器材擠壓失效、風源污染。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監護人員進行全過程監護。
⒌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的管理。腳手架搭設要符合規定要求,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施工現場必須設立安全護體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立安全警戒區。禁止拋扔工具、物體和雜物等。進行三級、特級高處作業時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⒍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的管理。設立臨時電源必須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規定,在易燃易爆區設立臨時電源時必須同時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具。移動式電器具要加漏電保護裝置,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露天開閉設備要有防雨、防潮設施,電纜敷設應防止絕緣破壞和危害人員車輛通行。在生產裝置區域內施工,所采用的電器設備必須具備相應的防爆等級。
⒎加強破土作業的安全管理。廠內動土必須辦理動土作業手續,盡量避免采用機械破土作業,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嚴禁在施工現場堆積泥土覆蓋設備儀表和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平整。未及時完成施工的地溝、井、槽、應懸掛警示標志。
⒏加強起重作業的安全管理。吊裝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大中型設備、構件或小型設備在特殊條件下吊裝應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吊件吊裝必須設置溜繩,防止碰壞周圍設施。大件運輸時必須對其所經路線的框架、管線、橋涵及其它構筑物的寬度、高度及承重能力進行測量核算,編制運輸方案。
⒐加強盲板加拆作業的安全管理。盲板材質尺寸必須符合設備安全要求,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執行、確認和標識管理,高處、有毒及有其他危險的盲板加拆作業,必須根據危害分析的情況,采取防毒、防墜落、防燙傷、防酸堿的綜合防護措施。
四、加強政府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扎實推進中小化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一)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探索和研究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措施,加強政策引導,嚴格落實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緊抓住中小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和隱患點,扎實推進中小化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組織制訂加強中小化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的工作計劃,確定具體工作目標、任務、標準和措施。
(二)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逐一核查登記現有化工企業,掌握了解本地區中小化工企業的數量、布局,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臺賬,加強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動態管理。要依法處罰拒不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并將處罰結果作為相關許可證發放、資質審查的重要依據;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要求,從源頭上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產生和存在;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無望的,應責令停產,提請政府實施關閉。要加大對安全生產業績差、事故頻發和存在嚴重隱患企業的監管力度,嚴格追究事故責任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建設項目要嚴格安全審查,履行“三同時”手續。對周邊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鼓勵各地根據不同情況制定相關經濟政策,促進關閉或搬遷。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非法建設和非法經營。
(三)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督導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安全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是否健全、規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得到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是否按規定提取并合理使用、企業重大危險源是否已查清、事故應急預案是否制訂、存在的事故隱患是否得到治理或有效控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否落實等。要指導企業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持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工作。要針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力量開展專項安全整治工作,強化安全監管,防止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四)各中小化工企業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安監總危化字〔2005〕198號),將推進化工企業安全標準化作為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中心和重點來抓,建立健全各環節、各崗位安全生產標準,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企業各級領導要落實責任,嚴格管理,基層安全管理要務求實效,真正把安全工作貫穿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
(五)鼓勵安全生產新技術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要支持和配合科技部門、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安全科技專題立項,進行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要積極組織安全科技領域交流與合作,加快先進的安全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步伐;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加大技術改造的力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
(六)化工行業協會和專業協會應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開展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咨詢、指導和服務,廣泛開展化工行業的安全技術交流,積極組織開展重點產品、重點工藝的安全技術課題研究開發,積極協助安全監管部門制、修訂化工安全生產標準、設計規范,協助中小化工企業制定安全基礎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指導幫助企業建立并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工藝操作標準、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七)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建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技術咨詢機構,吸納有化工安全生產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開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咨詢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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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初,安全生產“九防”攻略請收…
安全生產預防預控報告
安全預測預警指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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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物體打擊監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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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詳解雙重預防機制
企業經營的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
當前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安全工作思路及重點
淺談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和幾點建議
淺談如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四不傷害”的內容及保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