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過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嚴格煤礦市場安全準入門檻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出臺實施,標志著國家依法建立起了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從而把安全生產監管的關口向前移了一大步。對此,我們要對《條例》認真學習領會,并結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研究制訂陜西省具體的實施意見,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針對目前陜西煤炭大開發,新建和改擴建礦井較多的實際,要進一步嚴格煤礦建設工程設計的安全審查與竣工驗收,提高煤礦市場安全準入門檻。在進行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要組織專家進行會審,同時要做好建設工程安全預評價和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工作。依照規定的標準,履行規定的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審核、批準。
六、充分發揮職能,加大事故查處力度,確保責任追究到位,行政處罰到位
嚴格按照國務院302號令和省政府74號令的要求,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查處各類煤礦傷亡事故,嚴肅追究與事故有關的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在保證查處質量的前提下,提高事故結案率,縮短結案期限。督促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確保責任追究到位。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大對死灰復燃礦井聯合執法的力度,發現死灰復燃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嚴格按照國辦[2003]58號文件規定,落實對有關人員的處理。
要進一步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依法規范制作和下達監察執法文書,樹立執法意識和證據意識。對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進行處罰的,要堅決依法處罰。對嚴重的安全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用足用夠行政處罰手段,從嚴處罰,決不姑息。特別是對一年內發生兩次及其以上死亡事故的責任單位要加重處罰,做到規范執法、公正處罰。
七、以增強煤礦從業人員素質為重點,加強安全資格培訓
實行教考分離,提高培訓質量。實行培訓機構資質年審制度。加強對煤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所有煤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同時,組織開展好復訓工作,強化持證上崗情況的監察。對一年內發生二次及其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礦的有關負責人,要組織其強制培訓。
八、高標準,嚴要求,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察隊伍建設
隊伍素質決定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成效。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局《決定》精神,按照“思想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隊伍建設,為搞好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更好地履行國家賦予的神圣職責。
一要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要學習借鑒其他執法部門的做法,從內務管理、作風建設、工作制度、反應能力等方面制定嚴格細致的管理辦法,推動工作作風的轉變。大力培育熱愛事業、忠于職守的敬業精神,廉潔自律、公正無私的奉獻精神,不怕困難、吃苦耐勞的奮斗精神,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團結戰斗、密切配合的協作精神。大力倡導和弘揚刻苦學習、求真務實、從嚴從細、令行禁止、雷厲風行的作風。
二要培養“學習型”監察隊伍。既要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又要學習業務知識;既要學習現代科學知識,又要學習法律知識。要把學習成效與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實際工作相結合,熟練使用執法文書,準確運用法律術語,堅決改變用詞含糊,定性不準,似是而非的語言。
三要實行目標激勵機制。將全年的工作目標進行分解,加強考核。對完成目標的,予以表彰。機關處室和各辦事處要按監察區域進行目標再分解,責任落實到人頭。
四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加強監察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制度約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要繼續堅持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制度,加強社會和企業監督,構筑反腐倡廉防范體系。要在監察人員中開展交流活動,交叉監察,嚴防不正之風發生。
五要加強機關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廉潔、高效、服務型的監察執法機關。從組織上、思想上和作風上多管齊下,進一步提高機關人員的綜合素質,把機關建設成創新、務實、廉潔、高效的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