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問題
(一)危險化學品非法經營在一定范圍內仍然存在。有些個體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本身不具備經營條件,為了避開安全評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等規定要求,不經安全許可,非法經營油漆,化工原料等;有的已經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經營單位,未按照核定和許可的經營項目超范圍經營。諸如,紅星美凱龍家具城就有10多家油漆經營單位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在人員密集場所進行非法經營,而且店面存放超量油漆等危險化學品,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二)無倉儲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存在非法儲存現象。從全區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統計數據看,在108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中,有合法、合格儲存庫的僅30家,另有78家從事無庫的票據貿易及店面零售經營,雖然部分經營戶是和生產、使用單位兩地直接配送,確實實行無庫經營,但有些經營戶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實現無庫經營,而且椒江區又缺乏統一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庫區,因此,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現象屢禁不止。比如油漆經營單位有42家,而有庫經營的僅有1家,其余41家油漆經營單位只能在店面按要求擺放0.5噸以下油漆及漆用稀釋劑,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難免存在超量儲存現象,部分經營單位可能將大量的危險化學品租放在城郊結合部的居民住宅或違章建筑物內。而這些居民住宅或違章建筑安全條件本身先天不足,缺少規劃,安全間距嚴重不足,必要的消防設施缺乏,無法滿足安全條件,根本達不到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要求。
(三)有倉儲經營危險化學品單位存在散、亂現象。目前,椒江區危化品經營單位點多、面廣,布局零散,完全處于“游牧”狀態,分布在各個街道辦事處,有庫經營單位除了下陳街道,其余7個街道均有分布,涉及的產品品種、存儲方式和場所“花樣百出”,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原本位于比較偏僻地區的部分危化品經營、儲存企業逐漸被不斷興起的居民區和商業區所包圍,已經不符合安全標準。危化品經營、儲存單位分布零散,沒有形成相對集中、規模化的產業園區,對危化品行業的監管實際上演化為對危化品從業單位個體的監管,造成了危化品行業監管難度大的問題。鑒于此,浙江歐華化工進出口有限公司作為我區最大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企業曾計劃在九塘、十一塘區域購置約300畝的土地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儲存區,但由于土地涉及臺州市整體規劃的調整等各方面原因,該項目無實質性進展。鑒于椒江區危化品經營企業對倉儲的需求,建立一個約30萬平方米的危化品集中儲存區將散亂的有庫經營企業及無庫非法儲存的經營企業的化工原料集中在化工儲存區進行統一儲存和管理,對于企業來說自行選址的難度十分大。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沒有形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涉及公安、安監、環保、工商、交通、建設、國土和行政執法等多個部門,若相關部門頻繁的監督檢查容易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達不到服務企業,方便企業的目的,但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由于缺乏有效機制,相關部門難以形成合力,整體監管成效不明顯,特別是處理危險化學品時,相關部門的職責不同,而且有些職能存在交叉重疊,致使有些危險化學品違法活動得不到有效打擊,同時,收繳的危險化學品處置難度也較大,由于沒有危險化學品專用儲存庫,臨時存放在借用的倉庫中,安全隱患嚴重。有些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標識不清,很難辨別物質的名稱以及其危險特性,需有一定的技術支撐,也需要有較大的經費,因此,處置難度很大。
(五)社會群眾安全意識淡薄。廣大民眾對危險化學品的認知水平有限,尤其對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危害性認識不多,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還沒有引起全社會人們的普遍關注,監督和舉報非法生產、經營、使用和儲存的違法行為很少,加上業主的安全意識淡薄,重效益、輕安全、圖方便、存在僥幸心里等現象普遍存在,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不重視,致使從業人員缺乏應有的知情權,缺乏自我保護和自我救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