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
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4.專業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職責
5.1 公司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環保科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監督工作。
5.4 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 各科、廠負責配合安全環保科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財務管理科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6.應急管理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主要目標及危害因素
制成分廠包裝--粉塵
燒成分廠煤粉庫--煤灰
各生產廠區--噪音、高溫、粉塵
8.工作要求
8.1 培訓
公司安全環保科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8.2 應急救援
8.2.1 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8.2.2 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
8.2.3 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在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禁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8.3 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8.3.1 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科、廠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8.3.2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8.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8.4 應急物資管理
8.4.1在物資管理科應急物品間設有防護面屏、長管呼吸器、過濾式防毒面具、急救藥箱、擔架、耐酸手套、安全帽等應急物資,并設有專人管理。
8.4.2 裝置區設有可燃氣體檢測儀、火災報警裝置等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9.監督與處罰
9.1 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9.2 安全環保科監督各科、廠對安全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未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9.3 安全環保科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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