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防火巡查情況,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 (三)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 (四)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 (五) 重點防火崗位人員以及其他師生消防安全知識的掌握情況;
??????? (六)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 (七)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 (八) 其他需要檢查的消防安全內容。
??????? 第二十五條 保衛科按照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定期對學校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 第二十六條? 各科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本科室的消防設施及器材進行維護保養。
??????? 第二十七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科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 第二十八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保衛科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 (一)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 (二)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 (三) 違章使用電器、亂拉臨時線路、違章使用熔斷保險裝置的;未經批準使用電爐類電器、電加熱器的;
??????? (四) 在校內防火重點要害部位吸煙和未經批準動用明火的;在校內銷售、燃放煙花鞭炮的;
??????? (五) 在校內焚燒廢舊物品和落葉垃圾的;
??????? 第二十九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衛科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
??????? 第三十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將整改情況記錄書面報所在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同時報送保衛科備案。
??????? 第三十一條 科室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學校防火委員會書面報告。
??????? 第三十二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所在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 第三十三條 學校及各科室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11月9日為消防安全宣傳日。學校對師生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 (二)本科室、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 保衛科應對入學新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各科室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老師、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 第三十四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 第三十五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 (一)各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 (二)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公寓樓管理員、保安員、電梯操作人員、從事明火作業人員、電焊工、氣焊工、茶爐工等專業人員;
??????? (三) 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 第三十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 (一)組織機構包括:現場指揮組、緊急疏散組、傷員救護組、通信聯絡組、外圍控制組;
???????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信聯絡、傷員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 第三十七條 學校每學期在全校師生中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疏散演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 第八章 消防檔案
???????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學校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 第三十九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一) 學校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 (二)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員;
??????? (三)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 (四) 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 (五)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 第四十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一)地方消防管理機構要求填發的各種文書;
???????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 (三)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火災情況記錄;
??????? (四)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 (五)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 第九章 獎勵與懲處
??????? 第四十一條 學校必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獎勵。
??????? 第四十二條 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未達標的科室不得評為先進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有關防火安全員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履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全校通報批評。
??????? 第四十四條 營業性場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并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 (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 (二)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的;
???????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 (四)其它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停產停業,并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 (一)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未報消防管理機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二)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的;
??????? (三)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竣工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經報審消防安全檢查,擅自舉辦集會、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大型活動的,保衛科應當責令當場改正;當場不能改正的,應當責令停止舉辦,
???????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 (一)違反本辦法生產、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
??????? (二)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三)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在工作時間段將安全出口上鎖的,或者偷竊、毀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 (四)有重大火災隱患,經消防管理機構、保衛科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 其它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 第四十八條 火災撲滅后,為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責任,故意破壞現場或者偽造現場,尚不夠成犯罪的,對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全校通報批評。
??????? 第四十九條 其它違反本辦法的,視其情節后果給予適當處罰。
??????? 第五十條?? 違反本辦法,引起重大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由學校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 第十章 附 則
???????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校防火委員會負責解釋,防火委員會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甘肅煤炭工業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實驗中心管理文件…
冶金與環境學院實驗室管理制度匯編
學院實驗實訓室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規則
師范大學實驗室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實驗室危險設備安全使用管理…
師范大學實驗室廢棄物安全管理辦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