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過獲取適合于公司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對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應用及更新。
3? 術語和定義
3.1?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由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頒布的規范性文件。
3.2? 法規:由國務院頒布的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4? 職責
4.1? 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批適用于本公司與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4.2? 環保科負責獲取、確認與更新適用于公司環境管理應遵循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4.3? 各單位負責識別適用于本單位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目錄及摘錄,并組織學習遵守。
4.4? 各單位、部門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 工作程序
5.1? 獲取、識別、更新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1.1? 環保科根據公司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環境因素從不同渠道獲取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將獲取的環境管理方面適用的最新法律、法規及法規要求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中進行登記。
5.1.2? 環保科每半年至少通過上級環保主管部門、上級文件、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互聯網上的相關網站、相關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企業間的信息溝通與交流等方式,獲取適用于本公司環境管理體系的地方最新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5.1.3? 各單位、職能部門從不同渠道收集本單位、部門的最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在《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中記錄,報環保科備案。
5.2? 匯總確認
環保科負責對各單位、各職能部門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鑒別、確認。
5.3? 建立法律法規庫
環保科根據收集到的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建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庫。
5.4? 審批
管理者代表對環保科建立的法律法規庫進行審批;如認為不充分、不適宜,由環保科進行完善。
5.5? 發放
管理者代表審批通過后,環保科對確認后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報辦公室下發。
5.6? 培訓
有關單位和職能部門對下發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組織職工學習培訓,具體按企管人事處關于培訓的相關制定執行。
5.7? 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有關單位和職能部門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環境因素的情況,貫徹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8? 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由環保科對有關職能部門、二級廠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填寫《檢查記錄》;并定期對法律法規的適用性進行評審,具體按《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序》執行。
5.9? 總結
環保科對所執行的法律法規的適宜性有效性進行總結,進行改進和完善。
5.10? 記錄保存
本程序運行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記錄,環保科依據《記錄管理控制程序》管理和歸檔。
6? 記錄
《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