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環境管理工作。
(2)修訂、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基礎臺賬、環保管理制度。
(3)監督新、改、擴建工程的環保“三同時”工作開展情況,提出環保方面的整改意見,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
(4)編制、修訂、審核環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組織演練,進行評估。
(5)參加公司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反饋,制定防范措施,監督落實隱患的整改。制訂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三廢”排放情況,制止私排亂放、私自停運環保設施等違規行為。
(7)及時上報環境污染事故,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起草事故報告。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