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大綱適用于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質量的監督檢驗。
(二)監檢內容
1. 對溶解乙炔氣瓶制造過程中涉及產品安全質量的項目進行監督檢驗。
2. 對受檢企業質量體系運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監檢項目和方法
1.檢查乙炔瓶的組批,應符合規程和標準的規定,同一釜或同一裝置內的乙炔瓶不充許跨批,同一批中不同釜或不同裝置內的乙炔瓶,不應混亂。同一批中回用鋼瓶可以按填料連續生產組批。
2.監檢員從每批乙炔瓶中抽選試樣瓶一只并做標記,記錄樣瓶瓶號。樣瓶解剖時,應到現場檢查填料與瓶壁間隙、填料外觀、表面孔洞,并檢查填料試樣的制備情況。
3.對試樣瓶填料的抗壓強度、體積密度、孔隙率等,在測試中,應到現場進行抽查,并對檢驗記錄進行審核。
4.審查乙炔瓶肩部軸向間隙、體積密度和孔隙率的檢驗記錄,到現場抽查肩部軸向間隙。
5.審查乙炔瓶氣密性試驗記錄,到現場抽查乙炔瓶裝配附件后進行氣密性試驗的試驗壓力、試驗介質、保壓時間和結果。
6.審查乙炔瓶皮重測定記錄,到現場抽查乙炔瓶皮重測定結果。
7.抽查乙炔瓶表面質量,重點是外表面損傷情況;測定瓶壁修磨處最小壁厚;鋼印標記應齊全、明顯、完整、清晰和整齊,鋼印字體高度應符合規定;氣瓶顏色應與標準色瞳相符。
8.抽查出廠乙炔瓶是否逐只出具產品合格證,合格證內容應齊全、正確。
9.審查出廠乙炔瓶批量檢驗質量證明書,核實無誤后,由監檢單位人員逐打監檢鋼印標記。
10.批量檢驗項目,首次檢驗不合格時,應按規定要求進行該項目的復試,監檢員對重復試驗應進行現場監督并記錄。
11. 監檢資料
經監檢合格的產品,監檢人員應當根據《溶解乙炔氣瓶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項目表》的要求及時匯總并審核見證資料,并由監檢單位出具《溶解乙炔氣瓶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12. 監檢人員應當審查受檢單位下列文件:
(1) 質量手冊;
(2) 質量體系人員任免名單;
(3) 從事溶解乙炔氣瓶質量檢驗人員名單;
(4) 溶解乙炔氣瓶制造工藝文件和檢驗資料;
(5) 溶解乙炔氣瓶的生產計劃。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