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 1、起重作業時,必須對工作現場工作環境、行使路線、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 2、操作人員在進行起重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意,嚴格執行指揮人員信號,特種操作人員必須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
??????? 3、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作業。
???????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
??????? 5、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負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監護,方可起吊。
??????? 6、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筑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 7、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起重機在起吊滿荷載或接近滿荷載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性的牢固性,無誤后方可提升,晃動的重物,須栓拉繩。
??????? 8、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 9、起重機卷筒上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鋼絲繩打環、紐結、彎折和亂繩,采用繩卡固接時,數量不得少于3個,繩卡滑鞍應在鋼絲繩工作時受力一側,不得正反交錯。
??????? 10、起重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發證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 (二)、塔式起重機
??????? 1、軌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機的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嚴格按照原廠使用規定和技術標準施工。
??????? 2、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著原廠規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長負責統一指揮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 3、起重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
??????? 4、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負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
??????? 5、起重機專用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電源開關應合乎規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繩。
??????? 6、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 7、作業前需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固定好,同時檢查行走、回轉、 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 8、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 9、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得小于2m。
??????? 10、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 11、主卷揚機不安裝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機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 12、裝有機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時,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允許載荷,超載和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 13、嚴禁在彎路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 14、作業后應做到:
??????? ①、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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