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求設計公司設計員嚴格按照燃氣工程設計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地方文件等設計,使設計盡量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
(2) 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核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職業安全衛生內容,初步設計中須有安全專題,并督促安全注意事項落實到施工圖設計中。
(3) 對建設項目可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確保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以及設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燃氣法律法規標準。
(4) 指導設計人員在設計中在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將危害消除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工藝達到本質安全化。
(5) 接到新建、改建、擴建生產設備或改造工藝流程等工程設計時,需審核設計公司及設計員(或設計工程師)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在設計公司及設計員(或設計工程師)具備相應資質的前提下,方可安排設計,并嚴格遵照燃氣行業現行法律法規標準進行。
(6) 如明知本單位無相應資質而接某工程設計,或強行分配給無資質的下屬設計員進行有關設計的,需承擔相關責任。
(7) 對有關設計進行審核,爭取設計盡量滿足法律、規范、標準。
(8) 需對新進設計人員進行資質培訓、認定,確保其有設計資質,并持證上崗。
(9) 對因本設計公司設計存在安全隱患造成的事故負總工責任。
(10) 對本部門內部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