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優質服務水平,確保安全平穩供氣,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第二條 上班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時間表。員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有事必須請假,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并且所有請假都要到綜合辦寫請假條備案。(注:遲到、早退、曠工按公司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第三條 為體現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所有辦公室人員必須統一著裝(周六、周日可著便裝)。
第四條 上班時間不準打瞌睡,不準隨意離崗、脫崗、無故缺崗。特殊情況需要離崗的,要報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五條 上班期間要做到舉止文明,坐立端正,待人熱情,講究禮貌,談吐文雅。
第六條 保持辦公場所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場所整潔。
第七條 接電話必須用禮貌用語。通話用語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占用電話,保證通訊暢通,接到投訴報修電話,要及時填寫記錄。
第八條 保持辦公場所安靜,不準大聲喧嘩,不得無故串崗閑談。
第九條 講究衛生,保持環境整潔,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紙屑、雜物。
第十條 上班期間嚴禁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網站、聊天、玩游戲等。下班后離開辦公場所前要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注意防火、防盜,及時消除各種隱患,確保辦公場所安全。
第十一條 禁止人員在崗期間在辦公場所內吸煙、酗酒,晚上不得私自外出,如因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夜間值班中如遇到非緊急狀況,又不能及時處理的,應在次日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第十三條 公司領導應不定期對各安全值班情況進行巡查,對不按要求值班的人員要堅決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對用戶反映的信息必須記錄詳細,填寫工整,字跡清晰,不準隨意涂抹。
第十五條 堅持勤儉辦事,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電,不得損壞任何辦公設施。
第十六條 嚴守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2次者,做待崗處理(注:一次警告,二次根據公司相關處罰條例執行)。
第十八條 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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