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定規范了公司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業前的安全檢查、作業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和相關票證的管理。
本規定具體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安全規范實施。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2811 安全帽
GB5082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B6067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GB16179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3. 術語和定義
3.1. 吊裝作業:在檢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2. 吊裝機具:本公司吊裝機具指公司使用的:橋式起重機、裝卸機、門式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助用具。
4. 安全作業管理基本要求
4.1. 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吊裝機具進行日檢、月檢、年檢。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吊裝機具,應進行檢修處理,并保存檢修檔案。檢查應符合 GB 6067。
4.2. 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4.3. 吊裝質量大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
4.4. 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經作業主管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審查,報安全部主管批準后方可實施。
5. 作業前的安全檢查
進入**公司檢修現場吊裝作業前必須按照**公司下達的《設備檢(維)修作業票(風險評價、檢修記錄)》或《裝置施工任務書》的要求與相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并簽字確認,并進行以下項目的安全檢查。
4.1 相關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
4.2 相關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究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4.3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4.4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汽車防火罩。
4.5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分、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安全警戒標志應符合GB 16179的規定。
4.6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對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和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5 作業中的安全措施
5.1 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定。
5.2 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 5082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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