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藝安全管理,規范公司操作人員的作業行為,確保開、停車作業,正常操作以及各種異常情況的正確處理,保證生產順利運行,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各操作崗位。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總調度室負責組織對生產裝置運行的監督管理和調度平衡,定期組織進行工藝安全專業檢查,并組織裝置開車前的公司級安全檢查。
第四條 總調度室負責組織工藝規程的制定和修訂;負責制定工藝裝置檢修計劃并監督實施。
第五條 技術中心負責對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應用技術指導和新裝置開車前的公司級安全檢查。
第六條 安全環保處負責對工藝裝置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車間負責人是本車間工藝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本車間工藝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和監督執行;負責裝置的日常安全運行管理。
第八條 人力資源處負責制定工藝安全管理相關培訓計劃并組織、監督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章? 工藝安全管理
第九條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包括化學品的物理特性、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毒性、職業接觸限值等;
2、工藝信息:包括工藝流程圖、化學反應過程、最大儲存量、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3、設備信息:包括設備材料、設備和管道圖紙、電器類別、調節閥系統設計、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第十條 各車間應落實專人對工藝安全信息進行管理,及時更新,保證工藝安全信息隨時保持完整、有效、可靠,及時組織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執行。
第十一條 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各項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證以下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閥門及法蘭等;
2、泄壓和排空系統;
3、緊急停車系統;
4、監控、報警系統;
5、聯鎖系統;
6、泵及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
7、材料、備品、備件等。
第十二條? 各車間應對工藝過程進行危險性分析,主要包括:
1、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
2、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響;
4、人為因素等。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