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車間(處、分廠)救援預案及自救措施,應由車間責任人負責審核后,交廠技安部門審定,最后報主管生產、安全副廠長(廠長助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執行。
第八條? 設備部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內設備、設施有關的技術檔案資料的相關情況,以及應采取的安全處置措施方案。
第九條? 技安部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資料以及相關安全處置措施。
第十條? 供應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的器材、裝備、物資及運輸車輛。
第三章? 應急救援預案的教育和演練
第十一條? 廠部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企業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救援程序。
第十二條? 車間(處、分廠)應定期組織職工學習廠級和車間(處、分廠)的應急救援預案或自救措施,使職工熟悉預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體的處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十三條? 廠定期開展群眾性的有關防化學事故的宣傳教育,使廣大職工和周邊群眾都能較熟練掌握化學事故的防護及自救方法。
第十四條? 廠應與周邊地區村鎮、企業建立日常的通訊聯絡點,使周邊地區的村民或企業遇有異常情況能及時向廠調度中心報告。
第十五條? 廠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整體演練,或進行針對性的局部演練。通過應急演練,評估應急準備狀態、事故應急能力,檢驗應急人員對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
第十六條? 廠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討論,并結合應急演練過程中發現的缺陷和不足,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第十七條車間(處、分廠)應針對具體情況(如生產變化、技術改進等)對二級應急救援預案或自救措施進行修訂。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技安處。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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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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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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