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編制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通風工程計劃。
2.認真組織實施瓦斯鑒定、反風演習、通風阻力測定,保證通風設備安全、可靠運轉。
3.編制臨時停風、瓦斯排放和密閉破除等安全和施工措施,編制、審批有關作業規程。
4.按有關要求進行風量測定,粉塵、瓦斯檢查和自燃火災監測等工作,及時調整通風系統,消除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5.負責全礦通風系統的調整、瓦斯檢查、風量測定、局扇安放、風筒吊掛,保證井下有足夠的新鮮風流。
6.及時進行新建通風設施工程質量驗收和“一通三防” 質量全面驗收,完成通風、注漿、鉆機進尺等作業計劃。
7.認真實施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時收集通風資料,做好通風檔案工作,上報資料及時準確。
8.負責對主要大巷、井底車場、采區上下山、總風巷、采區回風巷等的粉塵定期沖刷,并按規定及時對采、掘工作面的粉塵進行測定分析。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