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和本企業、本車間的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轄生產范圍工人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和檢查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生產工具、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環境安全,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的隱患。
3.對本班組工人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并經常檢查本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
4.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5.如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臨時處理措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